一、强制戒毒期间能取保候审么
在实施强制戒毒期间,被执行人通常无法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这是因为取保候审乃是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所采用的一种临时性的保释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保障被告人人身自由;而强制戒毒则属于对吸毒成瘾者施加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旨在通过强制隔离治疗来帮助他们戒除毒瘾。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二者存在本质区别。
同时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仅适用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情形,并未直接涵盖强制戒毒的相关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强制戒毒期限为多长时间
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的施行期通常为两年。
强制隔离戒毒所中的相关工作人员在对戒毒者实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会根据诊断评估结果判断其戒毒状况是否已经达到预期标准,若戒毒状况良好,则可向强制隔离戒毒的决策机构提议提前结束强制隔离戒毒,并将此申请报备至该决策机构进行审批。
同时,若在强制隔离戒毒过程中需要延长期限的戒毒人员,也需经过同样的程序向决策机构提出延长戒毒时期的申请,并等待决策机构的批复。
在诸多情况下,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长最多可延长为一年之久。
而对于那些吸毒成瘾的人员,他们若是出现了以下四种情况之中的任意一项,即可由县级以上规模的人民政府公安机构发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首先是在社区戒毒过程中拒绝接受,其次是在社区戒毒期间依然我行我素地吸食或注射毒品,第三种情况是严重违反了社区戒毒协议,最后一种是在社区戒毒和强制隔离戒毒之后,再度吸食或是注射毒品的行为。
对于那些吸毒成瘾现象严重,但却无法通过社区戒毒方式来治愈的人员,公安机关有权直接做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而如果吸毒成瘾的人员愿意主动接受强制隔离戒毒,并得到了公安机关的许可,那么,他们就可以被允许进入指定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进行戒毒治疗。《禁毒法》第四十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
三、强制戒毒期间能否会见律师
在强制戒毒的执行过程中,被强制者有权与其聘请的律师进行见面交流。强行戒毒虽归类为行政强制措施,但律师对当事人的会面权却是由法律明确授予的合法权益。在一般的情况下,只要律师依照相关规约提交了会面申请,并办理了所需的手续,便得以有机会与正在接受强制戒毒的当事人进行见面并给予相应的法律援助。然而,具体的会见流程及要求可能因为地域以及戒毒机构的规范不同而存在差异。通常情况下,律师需要向戒毒机构展示其律师执业证书、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同时还需严格遵守戒毒机构的管理规定以及安全要求。
强制戒毒期间,被执行人不获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临时保释措施,保障被告人自由;强制戒毒是行政强制措施,戒除毒瘾。二者法律性质不同,且《刑诉法》规定取保候审不包括强制戒毒。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