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侦查阶段可否办理取保候审
确实如此,在中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有机会在侦查阶段提出申请并获批取保候审。具体而言,只要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的附加刑;或者尽管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是通过取保候审却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又或者该人患有严重疾病、正处于怀孕期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等特殊情况,那么都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数额应该怎么确定
在评估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金额时,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
首先需要关注的是当地的整体经济发展水平,这对于确定合适的保证金数值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其次,罪行性质与情节也被视为关键要素之一;
再者,涉案人员的个人经济状况也是必不可少的考察对象;
最后,还需结合案件对社会所造成的潜在威胁及可能面临的刑期长短进行全面分析。《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侦查阶段可以律师会见吗
在调查案情的最初阶段,即刑事环节中的侦查环节,律师是有权利会晤涉嫌犯法的当事人的。依据我国刑法程序的明文规定,当犯罪嫌疑人在遭受侦查部门的首次询问或受到任何形式的强制措施后,他们将有资格委派代理人来代表自己;而在侦查期间,他们仅能委托由专业律师组成的团队充当他们的代理人。在得到律所开出的执业证书、律所出具的证明以及委托人的授权书或者法律援助机构发出的公函之后,律师便有权与涉嫌犯法的当事人进行会面。在这个阶段,律师与当事人的会面有助于向他们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帮助他们深入理解事例的具体情况,代理他们提出申诉、控诉,甚至申请改变强制措施等事宜,从而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然而,律师在会见当事人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看守所的管理规定。
在中国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于侦查阶段申请取保候审,条件包括:可能判管制、拘役、独立附加刑;判有期徒刑以上但取保无社会危害;或患有重病、怀孕、哺乳婴儿等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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