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的钱没有借条能要回来吗
在既无书面凭证亦即借据作为依据的情境下,能否收回所借之资,关键在于能否凭借其余各类证据来确认借贷关系的存在。当事人对于其提请所涉之事必须承担举证义务。倘若当事人无法提交书面债务凭证即借据,但依然可通过其余种类的证据来认定借贷事实的存在,例如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以及电子数据等等。若当事人无力自行搜集此类证据,则应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进行调查取证。法院会对所呈交的各类证据进行全方位且客观公正的审查核实,以确定借贷事实是否真实存在。因此,即便缺乏书面借据,只要能够通过其他证据形式证实借贷事实的存在,借款人仍有机会追讨回所借出的款项。
然而,这需要一套完整且具有说服力的证据链来支撑借贷的事实,法院将会依据这些证据来做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借的钱没有打借条能要回来吗
即使未签署借据,您仍然有权收回先前的借款。
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利用电子邮件通讯记录,包括短信、微信或者其他社交媒体上的交流信息、电话录音、来自银行账户的转账资料以及证人所作的证词等多种方式,作为追索欠款的有效证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的明确规定,当出借人诉诸于人民法院寻求司法救济时,必须提供诸如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并附带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确实存在的强有力的证明文件。
如果当事人手里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券凭证并未明确记载债权人的身份,那么持有这些凭证的人员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然而,如果被告针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了有事实依据的反驳意见,并且经过人民法院的严格审查后发现原告并不具备债权人资格的话,那么法院将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借的钱没有转账记录能不能要的回
在无转账记录的背景之下,追讨借款的过程具有一定程度上的不确定性。首先,如果存在能够明晰地证实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以及具体数额和还款期限等关键因素的书面凭证,如借款合同或借据,那么这将成为有力的证据支持。其次,证人证言、双方有关于借款事项的聊天记录、短信回复以及电话录音等等,只要它们可以明确并清楚地展现出借款的真实情况,同样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除此之外,如果借款人在与您之后的沟通交流中,清楚且明确地承认了借款的实际发生,那将会对债权人的主张起到积极的帮助。然而无论如何,如果缺乏有效的转账记录,无疑将会提升整个举证过程的难度系数。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力搜集到各类证据,以便构成一个完备的证据体系,从而提升获取胜诉的机会。
在无书面借据情况下,能否收回借款取决于其他证据能否确认借贷关系。当事人需举证,可借助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法院将全面审查证据,确认借贷事实。故,即便无书面借据,借款人仍可通过其他证据追讨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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