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钱没写欠条自己写行吗
在法律程序中,诸如同一的口头陈述、信函、物品、录音带、录像带等各类文件或图像资料,以及网络时代新兴的电子文档、数码照片、计算机程序、社交媒体记录等等,这些都被统称为“证据”。在此基础上,如果某个涉案人士确有自己亲力亲为手写出明确借款内容的借条作为其主张纠纷的证明材料,这种情况便可视为“当事人的陈述”。
然而,根据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规定,所有的证据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查证核实,确认其真实性后,方能作为判定事实真相的依据。因此,即使是由借款人亲自书写的借条,也只能作为一种证据提交至法庭,但能否真正证明借款的实际发生,还需由法官对该借条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及充分性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审查与判断。若经审理,法官最终认可了该借条的真实性,并且在无其他反面证据的情况下,那么该借条便可作为认定借款事实存在的重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借钱没写欠条怎么办
1.在涉及到借款事项时,若尚未签订欠条,我们建议您尝试与相关方协商从而达成共识并签署欠条。
如果无法补签欠条,那么虽然缺乏借条的证明可能会带来一定困难,但可以通过诸如借款合同等其他有效证明借贷关系真实存在的证据来应对。
在面对可能出现的争端或诉讼时,这些材料均可被视为有力的证据进行提交。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第二条明确指出,当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必须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
3.对于持有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而言,即使债权凭证上未载明债权人姓名,只要其能提供充分的事实依据以对抗对方的抗辩,人民法院在经过严格审查后,如发现原告并不具备债权人资格,则将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借钱没写欠条如何追讨
在无法取得书面欠条的特殊情况下,仍然可以通过多元化的途径来寻求债务的偿还。首要之举是搜集其他各类相关证据,例如转账凭证、即时通信工具中的交谈文本、电话录音等等,能够明确显示出双方确实达成了借贷协议并且实际发生了借款行为。接下来,您可以尝试与借款人协商制定还款方案,同时对协商过程做详细记录。倘若协商无果,您还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上述所提及的证据将会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值得注意的是,民事诉讼具有诉讼时效的限制,通常为三年。假如在此期间内您曾向对方提出过要求,那么诉讼时效将会被暂时中止,然后从新的时间点开始重新计算。总而言之,我们应该积极地搜集各种证据,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在法律程序中,证据包括口头陈述、文件、图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手写借条为当事人陈述的一种。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证据需经查证核实,确认真实性后,方可作为判定依据。借条须经法官全面审查,若真实合法,且无反证,则可认定借款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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