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在追偿借款时需提交法院认证的证据,主要包括:借款协议或借据以证明借贷关系及条款;资金转移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当事人陈述和证人证言;电子数据如短信、聊天记录;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如还款计划。所有证据须经法院审核,必要时可申请法院协助取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借钱不还起诉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起诉借钱不还需收集以下证据:借条,这是最直接的借款凭证,应明确借款金额、还款期限等关键信息;转账记录,若借款是通过转账方式,转账记录可证明借款的实际发生;聊天记录或短信等,能体现借款的意愿、金额等内容;证人证言,如有见证借款过程的证人,其证言可作为辅助证据;录音录像,若借款时有录音录像,可证明借款的事实。收集证据时要注意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确保能有力支持自己的诉求。同时,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借钱不还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追讨
若遇到借钱不还的情况,可通过以下法律途径追讨。首先,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归还借款及支付逾期利息等。需准备好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在起诉时,要明确被告的身份信息及送达地址,确保法院能有效送达诉讼文书。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如双方能达成调解,则可出具调解书;若调解不成,则会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对方仍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以实现债权。整个过程需注意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要及时行使权利。
当事人在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借款时,需要准备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借款合同或借条: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和借款金额、期限、利息等条款的书面证据。 2.转账记录或现金交付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支付宝或微信转账记录、收据等,证明借款的交付情况。 3.当事人的陈述:借款人和出借人对借款事实的描述和陈述。 4.证人证言:如果有第三方在场或知情,可以提供证言。 5.电子数据:如短信、邮件、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明借款事实和还款催促的情况。 6.其他相关证据:如还款计划、还款记录、催款通知等。 所有证据都必须经过法院的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如果当事人不能自行收集某些证据,可以请求法院调查收集。法院将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所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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