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一方的债务怎么处理最好的方法

最新修订 | 2024-12-10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在结婚期间呀,对于一方的债务处理得看具体情形。要是这债务是为了夫妻一起生活、一起搞生产经营,或者是夫妻双方都同意产生的,那一般就会被当作夫妻共同债务,得夫妻双方一起承担。可要是一方的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开销需要,并且债权人没法证明这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一起搞生产经营或者是夫妻双方都同意的,那就应该算个人债务,由负债的那一方自己承担。
婚姻期间一方的债务怎么处理最好的方法

一、婚姻期间一方的债务怎么处理最好的方法

婚姻存续期债务处置要结合情况分析。若为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双方一致意思,属共同责任,夫妻共同偿还。若债务超家庭日常所需且债权人证据表明用于共同,就视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债务性质及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婚姻期间一方欠债一方不知道怎么办理离婚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欠下巨额债务,处理依性质情境。若因家庭生活、共同投资等形成视为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共担;若有证据表明不符合且不知情未追认,可能是个人债务。离婚时双方可先谈判解决债务,不行可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公正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婚姻期间一方所欠债务怎么算利息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外借债务的利息偿付,要综合考量。合法民间借贷且有明确利率约定,按协议核算但利率不超合同签订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没约定通常视为无息。信用卡等金融机构借贷,依其规范算利息。若债务源于违法动因,衍生利息不受保护,债务可能被裁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在婚姻期间,一方债务的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而产生的,那么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但如果一方所负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则应认定为个人债务,由负债一方承担。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5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8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婚姻期间一方的债务怎么处理最好的方法
一键咨询
  • 141****50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6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0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2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2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0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0****61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7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8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7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0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7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2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2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2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夫妻债务·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南通180****725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8****794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77****136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最新婚姻法一方举债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男女双方在离婚诉讼中或者在离婚诉讼后,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否需要双方共同偿还,一直是实践中的一个难题,司法实践中,关于这个举证责任其实是非常关键的,夫妻一方,举债极有可能是为了逃避债务,与夫妻另一方恶意串通,将夫妻共同债务伪造或者推为夫妻个人债务也有可能。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婚姻中一方的债务怎么处理最好
婚姻中的债务,若用于家庭生活,视为共同债务,夫妻共担。个人超出家庭生活所需举债,除非债权人证明用于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否则认定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偿还。
48浏览 2024-08-15
最新婚姻法2020离婚债务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最新婚姻法离婚债务怎么处理<br/>(一)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br/>(二)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或在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欠缴的税款等。经双方同意由一方经营但其收入用于共同生活的,所负的债务也是夫妻共同债务。<br/>(三)对夫妻共同债务,双方负连带的清偿的责任,离婚时应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资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在未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不得先行分割共同财产。<br/>(四)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包括因购置生活用品、修建或购置住房所负的债务,履行抚养教育和赡养义务、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br/>夫妻一方伪造债务如何处理<br/>对离婚时夫妻一方提出的家庭共同债务,人民将审查其真实性,如涉嫌虚构,将依法不予认定。<br/>对于造“假债务”也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比如,原先父母赠与购房款,现在补写一张“欠条”企图变成借贷关系;甚至直接找亲朋伪造欠条;自己股市中的钱说 是替他人炒股的资金。担心对方造假,是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最大的顾虑之一。有一定的诉讼规则,“造假”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得逞。 目前,理论界普遍的观点是,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不宜直接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br/>通常的作法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造假”要面临鉴定、质证的考验,还要 面对婚姻法规定的不分、少分的后果,甚至参与人还要承担伪证罪的刑事后果,因此,“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要注意诉讼权利与技巧,诉讼中对方“造假”问 题,可以防范和解决。<br/>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br/>1、《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br/>本条是夫妻共同债务判断的核心,下文中的司法解释及其他观点,均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标准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br/>2、《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br/>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br/>(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br/>(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br/>(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br/>(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br/>3、《婚姻法》解释<br/>(一)<br/>第十七条<br/>第一款第<br/>(一)项规定:“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br/>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br/>第三人。”<br/>4、《婚姻法》解释<br/>(二)第十八条“当事人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离婚判决,就财产分割的处理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但不能对抗其他债权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br/>5、《婚姻法》解释<br/>(二)<br/>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br/>附:《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448浏览
您好同居期间一方欠下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
10w+浏览2023-09-18
隐瞒债务的婚姻怎么处理最好的方法
婚姻中对债务隐瞒的判断和处理依实际情况。先确定债务性质,婚前且未用于婚后家庭等的属个人债务,婚后用于共同生活等的属共同债务。面对隐瞒,受害方可搜集债务时间、用途等证据,以便在处理婚姻财产债务时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27浏览 2024-08-17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0w+浏览2023-09-22
婚姻期间一方的债务怎么处理最好的方法
婚姻存续期债务处置要结合情况分析。若为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双方一致意思,属共同责任,夫妻共同偿还。若债务超家庭日常所需且债权人无证据表明用于共同,就视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债务性质及责任。
23浏览 2024-08-16
最新婚姻法2020离婚债务要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最新婚姻法离婚债务怎么处理<br/>(一)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br/>(二)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或在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欠缴的税款等。经双方同意由一方经营但其收入用于共同生活的,所负的债务也是夫妻共同债务。<br/>(三)对夫妻共同债务,双方负连带的清偿的责任,离婚时应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资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在未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不得先行分割共同财产。<br/>(四)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包括因购置生活用品、修建或购置住房所负的债务,履行抚养教育和赡养义务、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br/>夫妻一方伪造债务如何处理<br/>对离婚时夫妻一方提出的家庭共同债务,人民将审查其真实性,如涉嫌虚构,将依法不予认定。<br/>对于造“假债务”也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比如,原先父母赠与购房款,现在补写一张“欠条”企图变成借贷关系;甚至直接找亲朋伪造欠条;自己股市中的钱说 是替他人炒股的资金。担心对方造假,是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最大的顾虑之一。有一定的诉讼规则,“造假”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得逞。 目前,理论界普遍的观点是,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不宜直接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br/>通常的作法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造假”要面临鉴定、质证的考验,还要 面对婚姻法规定的不分、少分的后果,甚至参与人还要承担伪证罪的刑事后果,因此,“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要注意诉讼权利与技巧,诉讼中对方“造假”问 题,可以防范和解决。<br/>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br/>1、《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br/>本条是夫妻共同债务判断的核心,下文中的司法解释及其他观点,均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标准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br/>2、《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br/>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br/>(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br/>(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br/>(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br/>(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br/>3、《婚姻法》解释<br/>(一)<br/>第十七条<br/>第一款第<br/>(一)项规定:“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br/>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br/>第三人。”<br/>4、《婚姻法》解释<br/>(二)第十八条“当事人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离婚判决,就财产分割的处理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但不能对抗其他债权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br/>5、《婚姻法》解释<br/>(二)<br/>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br/>附:《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51浏览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0w+浏览2023-09-24
隐瞒债务的婚姻怎么处理最好
处理夫妻一方隐瞒债务问题复杂,先明确债务性质用途,若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共同生活等则为共同债务,双方担责,若一方能证仅属个人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等可为个人债务。隐瞒债务影响互信情感,建议先积极协商沟通了解原因情况,协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径求解。
0浏览 2024-08-17
最新婚姻法2020离婚债务要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最新婚姻法离婚债务怎么处理<br/>(一)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br/>(二)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或在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欠缴的税款等。经双方同意由一方经营但其收入用于共同生活的,所负的债务也是夫妻共同债务。<br/>(三)对夫妻共同债务,双方负连带的清偿的责任,离婚时应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资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在未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不得先行分割共同财产。<br/>(四)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包括因购置生活用品、修建或购置住房所负的债务,履行抚养教育和赡养义务、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br/>夫妻一方伪造债务如何处理<br/>对离婚时夫妻一方提出的家庭共同债务,人民将审查其真实性,如涉嫌虚构,将依法不予认定。<br/>对于造“假债务”也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比如,原先父母赠与购房款,现在补写一张“欠条”企图变成借贷关系;甚至直接找亲朋伪造欠条;自己股市中的钱说 是替他人炒股的资金。担心对方造假,是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最大的顾虑之一。有一定的诉讼规则,“造假”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得逞。 目前,理论界普遍的观点是,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不宜直接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br/>通常的作法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造假”要面临鉴定、质证的考验,还要 面对婚姻法规定的不分、少分的后果,甚至参与人还要承担伪证罪的刑事后果,因此,“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要注意诉讼权利与技巧,诉讼中对方“造假”问 题,可以防范和解决。<br/>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br/>1、《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br/>本条是夫妻共同债务判断的核心,下文中的司法解释及其他观点,均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标准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br/>2、《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br/>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br/>(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br/>(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br/>(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br/>(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br/>3、《婚姻法》解释<br/>(一)<br/>第十七条<br/>第一款第<br/>(一)项规定:“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br/>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br/>第三人。”<br/>4、《婚姻法》解释<br/>(二)第十八条“当事人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离婚判决,就财产分割的处理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但不能对抗其他债权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br/>5、《婚姻法》解释<br/>(二)<br/>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br/>附:《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82浏览
您好咨询一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什么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10w+浏览2023-09-05
讨债最快最好的方法有哪些
在追索债务时,务必遵守法律。首重友好沟通,明确债务与还款计划。无果则发正式催款函,表明立场。亦可委托正规第三方催收,需谨慎选择合法机构。若债务重大、证据确凿,诉诸法律是有效手段。
3浏览 2024-09-11
我和我丈夫离婚了,在离婚之前我们有一笔债务未还清。请问2017年关于最新婚姻法离婚债务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离婚夫妻债务的分割问题,新婚姻法当中作出了相关的规定,而这也是夫妻离婚过程中的大事。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话,那就由法官进行判决。<br/>夫妻离婚债务分割不仅仅是夫妻关注的问题,债权人也需要关注离婚债务的如何分割问题,避免出现因躲避债务的假离婚行为,损害自己的利益。<br/>一、新婚姻法,离婚债务如何分割?<br/>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离婚债务如何分割的相关问题,确定离婚债务分割首先需要确定离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而夫妻一方债务的,则需要一方对自己所负债务进行偿还。因此,离婚债务如何分割关键是要确定离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br/>二、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br/>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分配的前提,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指基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和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br/>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br/>(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br/>(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br/>(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br/>(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br/>(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br/>(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br/>(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br/>(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br/>(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br/>(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br/>以上即是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一般情况,夫妻共同财产还有一些比较难以认定的情况: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有夫妻一方只要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br/>在对夫妻离婚债务进行分割之前,需要先区分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哪些又属于夫妻个人债务。通常情况下只会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分割,由夫妻两人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6浏览
婚姻期间一方所欠债务另一方要不要还
10w+浏览2023-09-24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夫妻债务 > 婚姻期间一方的债务怎么处理最好的方法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盐城152****9851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宿迁178****801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56****3854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