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了夫妻共同的房子怎么办
离婚案中涉及的婚姻共有房产的处置途径,主要包括如下几种常见方案:
首先,夫妻二人可彼此协商,商定一方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同时,由该方对另一方进行合理的经济补偿;
其次,夫妻双方亦可选择将该房产予以出售,然后将售房所得的资金按照双方事先达成的协议比例进行分配。倘若以上两种方式均无法达成共识,则需诉诸法律程序,由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实际状况,遵循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女性权益以及无过失方权益的基本原则进行裁决。例如,若其中一方承担了抚养子女的责任,那么在房产分配问题上,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向其适度倾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后夫妻共有房产的归属问题
离婚后夫妻共有房产的归属通常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可按协议约定确定归属。若协商不成,一般会考虑房产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等。婚前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归该方所有;婚后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视为对该子女的个人赠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出资情况,能证明一方出资较多的,可适当多分房产。总之,要综合各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来确定夫妻共有房产的归属。
三、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通常由夫妻共同偿还。若双方约定由一方承担全部债务,该约定仅在夫妻内部有效,对外仍需承担连带责任。对于共同债务,首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例如,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若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房贷,双方应先协商如何分担,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判决。在认定共同债务时,需根据债务形成的时间、用途等因素综合判断,确保债务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离婚案中,婚姻共有房产可协商一方获产权并补偿对方;或出售后按协议分配。协商不成则诉诸法律,法院依据实际,保护子女、女性及无过失方权益,如考虑抚养责任,可能倾向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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