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三人撤销之诉期间停止原判决的执行吗
在一般情况下,那第三人撤销之诉期间,原判决的执行可不会停止。
不过,要是遇到一些特殊的情况,就像按照规定是应该停止执行的,那这时候法院就会下达裁定,让执行给停下来。
法律规定第三人撤销之诉,主要就是为了能纠正那些错误的生效判决,给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来个保障,可没说要直接让原判决的执行效力给中止。
要是停止执行了,那对原判决的稳定性和既判力可能会带来比较大的影响。
而且,只有当第三人能够提供担保之类符合条件的情形时,法院才会综合各种因素去考虑,然后决定到底要不要停止执行。
所以,可不能简单地就说在第三人撤销之诉期间,原判决的执行就一定会停止或者一定不会停止,这得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得好好权衡各种因素,不能一概而论,得让法律的规定和实际情况都兼顾到,这样才能做出最合理的决定。
二、第三人撤销之诉有怎样的法定受理条件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法定受理条件如下:
首先,主体适格,须是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第三人。
其次,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即请求撤销或者改变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再者,需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另外,要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应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原裁判文书内容错误且损害其合法权益。法院经审查,符合上述条件的,才会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
三、第三人撤销之诉有哪些法定提起条件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法定提起条件如下:
首先,主体须是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第三人。
其次,时间上,需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此六个月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
再者,应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出。
最后,需有证据证明生效裁判、调解书内容错误,且损害了自己的民事权益。该诉讼旨在纠正错误裁判对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损害,维护第三人的权益与司法公正。
在探讨第三人撤销之诉期间停止原判决的执行吗这一问题时,需要知道,一般情况下,第三人撤销之诉并不当然停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不过存在特殊情形,比如法院认为有必要停止执行等情况。另外,若第三人提供相应担保,请求停止相应处分行为的,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倘若您在这一过程中,对第三人撤销之诉期间停止执行的特殊情形判定标准,或者提供担保的具体要求等还有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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