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有房子孩子归谁所有

最新修订 | 2025-02-26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属考虑孩子年龄、父母抚养能力等因素。两周岁以下原则上由母亲抚养,母亲有不利情形时父亲请求可能获法院支持;两周岁以上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房子归属方面,女方婚前个人财产仍归女方,婚后共同财产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依实际情况和证据确定。
离婚女方有房子孩子归谁所有

一、离婚女方有房子孩子归谁所有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孩子的年龄、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如果母亲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有吸毒等恶习等,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法院可能会支持。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抚养的,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关于房子的归属,如果房子是女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女方所有。如果是婚后共同财产,一般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具体的归属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证据来确定。

二、离婚女方有过错财产如何分割

在离婚时,若女方有过错,财产分割通常会考虑过错程度。一般来说,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财产分割方面,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如果双方能协商一致,可按照协商结果分割财产;若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通常会适当少分女方的财产,以体现对无过错方的保护。但具体的分割比例并非固定,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女方过错的性质、程度,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状况等。

总之,离婚时女方有过错,财产分割会倾向于无过错方,但具体情况需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案件来确定。

三、离婚女方有补偿费吗

离婚时女方是否有补偿费,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因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女方可请求离婚损害赔偿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一般以实际损失为限,如因过错方行为导致的医疗费护理费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根据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因素综合确定。若仅因感情破裂等一般原因离婚,通常女方无特定的补偿费。但在财产分割时,若女方在婚姻中付出较多,可适当照顾其权益。总之,具体情况需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证据来判断。

当探讨离婚女方有房子孩子归谁所有这一问题时,其实还有不少相关要点值得关注。在判定孩子抚养权归属时,除了住房因素,孩子的年龄、双方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以及孩子自身的意愿等都至关重要。比如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以跟随母亲生活为原则;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通常会尊重其真实意愿。而且在确定抚养权后,还涉及抚养费的支付问题。要是你对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具体判定标准、抚养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等还有疑问,别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2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5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女方有房子孩子归谁所有
一键咨询
  • 138****68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7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8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2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3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8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1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2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1****66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1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0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0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0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5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2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子女抚养·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无子女老人遗产归谁所有
无子女老人遗产归谁所有?看老人有没有留下有效的遗嘱或者遗赠。如果有,那么便按照遗嘱或遗赠执行;如果没有,则发生法定继承。若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未婚生子孩子归谁所有
未婚生子孩子归谁的抚养权问题,一般由双方父母协商决定。原则上,孩子处于哺乳期,抚养权归母亲,有协商归父亲也可以;孩子满八周岁以上,应考虑孩子的意见。无论孩子抚养权归谁,另一方须给一定的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能独立生活。
26浏览 2025-01-14
女方居无定所孩子归谁
10w+浏览2024-08-05
独生子女继承权归谁所有
独生子女的遗产由谁继承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如果是留有遗嘱或者是遗赠的,那么就按照遗嘱或者是以遗赠的方式处理,如果是没有遗嘱或者是遗赠的,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予以继承。更多关于独生子女继承权归谁所有的问题,可以从下方文章中了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孩子归女方,房子归谁所有
39浏览 2025-01-13
女方要离婚孩子归谁所有
10w+浏览2024-11-15
女方提出离婚孩子归谁所有?
女方提出离婚孩子归男方或者是女方,也就是说,并不是先提出离婚的一方就一定会丧失孩子的抚养权,具体在离婚手续办理后,孩子与哪一方生活,需要由孩子的父母协商后才可以确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二婚离婚孩子归谁所有
48浏览 2025-01-28
小区停车费归谁所有,小区地下停车库归谁所有
[律师回复] <br/>一、小区停车费归谁所有《物业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有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可以看出:<br/>1、开发商没有计入销售成本、公摊面积的车位或车库其所有权归于开发商,开发商可以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给小区内的业主使用。此时所得的上述停车费应根据约定归开发商或业主所有。<br/>2、若开发商利用业主共同所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并进行收费的,此时所得收益应归全体业主共有。《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br/>二、小区地下停车库归谁所有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现代化社区大量出现。因小区内车位、车库的归属问题,以及停放在小区内道路上车位收费问题而引发的纠纷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对此,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433浏览
女方出轨孩子归谁,女方出轨孩子归谁抚养,离婚孩子归谁
10w+浏览2023-09-05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谁所有
关于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谁所有的这个问题是没有办法准确回答的,但非婚生存女和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没有任何区别,所以,在抚养权归属问题上跟婚生子女的参考依据完全相同。比如孩子不满两周岁,只要没有特殊情况,一般是判给女方抚养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孩子的监护权归谁所有
38浏览 2025-01-11
小区地下车位归谁所有,小区地下停车位归谁所有
[律师回复] <br/>一、小区地面停车位归谁所有所谓地面停车位是指直接设置在小区地表,以划线分割方式标明的停车设施,一般需要得到政府颁发的《建设规划许可证》。《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标明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该条明确规定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通常来讲,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或现售商品房住宅小区建筑房屋单元后,并办理了初始登记及转移登记,房屋单元所有人(即建筑物区分所有人)便按份共有拥有了该小区宗地号的全部土地使用权。由于地面停车位所在的地面面积包含在小区总土地使用权面积之内,因此,该种停车位的使用权显然属于全体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即业主。地面停车位只是通过划线分割而成,不具备建筑物所要求的遮蔽性,即不符合构造上的和使用上的性标准。但不管其性质如何,该种使用权所产生的收益必须归全体区分所有人享有。结合我国实际,应该由地面停车位的使用人向业主委员会交纳使用费或租金,同时向提供看管服务的物业公司交纳看管费用。因此,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都无权擅自在小区的地面设立停车位,而必须在得到业主大会的许可并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协议,对有关收益分配作出具体约定后,才能设立和运营地面停车位。否则,将构成无权处分的侵权行为。<br/>二、小区地下停车位归谁所有所谓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是指开发商利用地下空间而建造的停车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对土地需求的日益膨胀,现代建筑不得不更多地向上下空间发展,包括地表上空和地下空间。正是对地下空间的充分利用,才导致了地下停车位的出现。确认地下停车位产权的归属必须有一个前提,即对地下停车位的权利结构有非常清楚的认识。只要具备构造上和使用上的性,即可以成为所有权的客体。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也就是说,在我国的房地产管理中,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合一。业主购买了房屋,其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也即属于业主所享有。住宅房屋的地下设施,也必须依附于土地。因此,我们说地下车库、车位等设施是业主花钱买地、开发商花钱建设的。所以,如果单纯从地下车库、车位作为商品性质来看,其价值是业主和开发商共同创造的。当住宅小区的房屋出售完毕以后,开发商如果还享有住宅小区地下车库,车位所有权,则意味着业主在享有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开发商也同时享有部分土地使用权,违反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合一行使原则。地下停车库(场)四至界明确,与其上的房屋有墙壁相隔,已成为与住房相区别的、的特定物,可以成为单独所有权的客体。从现实情况来看,由于该种停车位建立在全体业主所共同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自己不拥有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是无法取得产权证的。因此,实践中,开发商在售房合同中约定的“停车位的产权属于卖方”的条款应当属于无效条款。该种地下停车位的权益应由小区的业主共同享有,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是无权擅自处分的。当然在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委托,将停车位予以出租,所得租金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弥补物业管理费用开支。同时,停车位使用人必须相应交纳提供看管服务的物业公司看管费用。
433浏览
女方出轨离婚孩子归谁,孩子归谁
10w+浏览2023-09-13
女方婚后买的房子归谁所有?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女方婚后买的房子归谁所有?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没结婚生孩子归谁所有
23浏览 2025-01-11
小区地上停车位归谁所有,小区地面停车位归谁所
[律师回复] <br/>一、小区地面停车位归谁所有所谓地面停车位是指直接设置在小区地表,以划线分割方式标明的停车设施,一般需要得到政府颁发的《建设规划许可证》。《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标明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该条明确规定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通常来讲,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或现售商品房住宅小区建筑房屋单元后,并办理了初始登记及转移登记,房屋单元所有人(即建筑物区分所有人)便按份共有拥有了该小区宗地号的全部土地使用权。由于地面停车位所在的地面面积包含在小区总土地使用权面积之内,因此,该种停车位的使用权显然属于全体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即业主。地面停车位只是通过划线分割而成,不具备建筑物所要求的遮蔽性,即不符合构造上的和使用上的性标准。但不管其性质如何,该种使用权所产生的收益必须归全体区分所有人享有。结合我国实际,应该由地面停车位的使用人向业主委员会交纳使用费或租金,同时向提供看管服务的物业公司交纳看管费用。因此,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都无权擅自在小区的地面设立停车位,而必须在得到业主大会的许可并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协议,对有关收益分配作出具体约定后,才能设立和运营地面停车位。否则,将构成无权处分的侵权行为。<br/>二、小区地下停车位归谁所有所谓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是指开发商利用地下空间而建造的停车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对土地需求的日益膨胀,现代建筑不得不更多地向上下空间发展,包括地表上空和地下空间。正是对地下空间的充分利用,才导致了地下停车位的出现。确认地下停车位产权的归属必须有一个前提,即对地下停车位的权利结构有非常清楚的认识。只要具备构造上和使用上的性,即可以成为所有权的客体。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也就是说,在我国的房地产管理中,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合一。业主购买了房屋,其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也即属于业主所享有。住宅房屋的地下设施,也必须依附于土地。因此,我们说地下车库、车位等设施是业主花钱买地、开发商花钱建设的。所以,如果单纯从地下车库、车位作为商品性质来看,其价值是业主和开发商共同创造的。当住宅小区的房屋出售完毕以后,开发商如果还享有住宅小区地下车库,车位所有权,则意味着业主在享有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开发商也同时享有部分土地使用权,违反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合一行使原则。地下停车库(场)四至界明确,与其上的房屋有墙壁相隔,已成为与住房相区别的、的特定物,可以成为单独所有权的客体。从现实情况来看,由于该种停车位建立在全体业主所共同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自己不拥有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是无法取得产权证的。因此,实践中,开发商在售房合同中约定的“停车位的产权属于卖方”的条款应当属于无效条款。该种地下停车位的权益应由小区的业主共同享有,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是无权擅自处分的。当然在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委托,将停车位予以出租,所得租金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弥补物业管理费用开支。同时,停车位使用人必须相应交纳提供看管服务的物业公司看管费用。
426浏览
离婚后孩子归谁,女方怀孕了孩子归谁
10w+浏览2023-09-03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离婚女方有房子孩子归谁所有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扬州152****8483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盐城177****956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56****7657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