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哪些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离婚时可要求分割的财产主要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等,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二、离婚时哪些东西需要归还男方的钱
一般来说,以下几种情况可能需要归还男方的钱:
1.如果是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男方有权请求返还彩礼;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男方也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2.如果是因共同生活产生的借款等债务,且明确约定为男方个人债务的,离婚时女方应归还男方。
3.对于婚前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应归男方所有,女方无需归还。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需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证据来判断,不同案件可能存在差异。如果有具体的法律纠纷,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三、离婚时哪些钱可以要回
离婚时可主张要回的钱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婚前赠与且明确表明只赠与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可要回;二是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该补偿款可要回;三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被损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此赔偿款可要回;四是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此帮助款可要回。
当探讨离婚时哪些财产可以要求分割这一问题时,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需要关注。比如,在确定可分割财产范围后,对于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收益,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但离婚时还未实际获得,该如何处理?还有,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在分割时又有哪些具体规则?财产分割往往错综复杂。倘若你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诸如上述这些拓展问题或者其他相关疑惑,不用烦恼,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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