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房给儿子儿媳还能要回吗
通常来讲,把拆迁房给了儿子儿媳之后再要回来是比较困难的。
要是这个拆迁房是依据家庭共同财产来进行的拆迁安置,并且赠与行为没有明确表明只是赠与儿子儿媳个人的,那么在某些条件下,是可以主张部分权利要求返还的。
然而,如果赠与行为是非常明确且没有歧义的,就像签订了书面赠与协议并且办理了相关的产权变更手续,一般就很难要回来了。
要根据具体的赠与行为细节、相关的证据以及法律规定等一起综合判断是否能够要回拆迁房。
要是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去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二、拆迁房赠儿子儿媳后反悔有法律依据吗
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拆迁房赠与儿子儿媳后,尚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此时反悔有法律依据。
但要是已经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反悔。不过,存在几种法定可撤销情形,比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若儿子儿媳存在这些法定情形,赠与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总之,是否能反悔要依据赠与是否完成及有无法定撤销情形等来判断。
三、拆迁房给儿子儿媳后有法律途径要回
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拆迁房已经通过合法程序完成赠与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要回。但存在几种可通过法律途径要回的情形:
一是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比如对老人有虐待、遗弃行为。
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如拒绝赡养老人。
三是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若当初赠与有附加条件,而儿子儿媳未履行该条件。
赠与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行使撤销权。若还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原则上可以任意撤销赠与。建议先收集相关证据,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权利。
当探讨拆迁房给儿子儿媳还能要回吗这一问题时,其中存在诸多复杂情况。除了直接涉及能否要回的关键问题外,还需考虑诸多相关要点。比如,如果当初给予拆迁房时有明确约定附加条件,而儿子儿媳未履行这些条件,那么要回房屋就存在一定法律依据。另外,若拆迁房的产权变更存在法律瑕疵,像未依法完成相关手续等,也会影响房屋能否要回。倘若你对拆迁房要回过程中的条件认定、手续合法性等还有疑问,别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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