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结婚满三年后再去主张返还彩礼,一般很难获得支持。
依据法律规定,当当事人请求返还依照习俗给予的彩礼时,如果经查明属于以下这些情形,人民法院就应当予以支持:一是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虽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过;三是在婚前给予彩礼并致使给付人生活陷入困难。
这里所说的“共同生活”,指的是以夫妻的名义一起居住,有稳定的生活往来。
要是结婚已经三年,并且同居的时间特别短,通常是不符合“确实没有共同生活”这种情形的。
不过具体情况还得结合实际来考量,像双方是否有夫妻间的实际行为、彩礼的给付对给付方生活产生的影响等这些因素都要综合起来判断。
要是不确定能不能要回彩礼,最好咨询专业的律师。
二、结婚三年彩礼返还数额法律如何界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种情形,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对于结婚三年彩礼返还数额,若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彩礼一般无需返还。若存在应返还情形,返还数额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是否生育子女、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过错等。共同生活时间长、已生育子女等情况,可能会减少返还比例;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开销,也会在计算返还数额时酌情扣除。
三、结婚三年彩礼返还数额法律如何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对于结婚三年后彩礼返还数额,若符合上述第2、3种情形,在确定返还数额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比如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有无生育子女、彩礼的实际使用情况、双方的经济状况等。一般来说,结婚三年共同生活时间较长,若不符合法定返还情形,彩礼通常不予返还;若符合法定情形,也会结合实际情况酌定合理的返还比例,一般不会全额返还。
当探讨结婚三年同居时间特别短能否要回彩礼这一问题时,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即使满足一定条件可主张要回彩礼,具体能要回的比例该如何确定呢?这往往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像双方共同生活的实际情况、彩礼的使用去向等。另外,在主张要回彩礼的过程中,相关证据该如何收集与保留也是关键。倘若你在结婚三年且同居时间短的情况下,对彩礼能否要回、要回比例以及证据收集等方面存在疑问,那就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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