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即便有过同居行为,然而双方已经不再具备婚姻关系。要是其中一方要求另一方离开,通常得依据双方所达成的约定或者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处理。倘若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之类的约定,那就可以依照约定来主张让对方离开;要是没有约定,从法律层面来讲,同居关系是比较松散的,一方在没有正当理由(像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等情况)的前提下,不能强行把另一方赶走。要是对方拒绝离开并且对自己的权益造成了侵害,那么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等途径来解决,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且搬离。总之,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不能简单地说有权或者无权把对方赶走。
二、离婚后同居一方擅自卖房法律支持吗
这要看房屋的产权归属情况。
如果房屋是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其对自己的财产有处分权,即使离婚后与另一方同居,擅自卖房的行为通常是受法律支持的。
若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未进行分割或约定仍共有,一方擅自卖房属于无权处分。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该买卖行为有效,另一方不能追回房屋,但可要求擅自卖房的一方赔偿损失;若第三人不构成善意取得,比如明知房屋为共有仍购买等,另一方可以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从而阻止房屋过户交易。
具体情况需结合证据等综合判断,如有纠纷建议及时收集证据,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三、离婚后同居一方擅自处置财产违法吗
离婚后双方已无夫妻关系,此时同居期间财产归属需分情况判断。
若财产明确属于一方个人所有,比如是离婚时已分割归个人的财产,该方擅自处置不违法,其对自有财产有处分权。
若财产属于双方同居期间共同所得,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置,构成对另一方财产权益的侵害,是违法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若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即第三人不知道该财产存在权利瑕疵且支付合理对价并完成法定物权变动手续),则无法追回财产,但受损方仍可要求擅自处置方赔偿损失。实践中,具体认定需结合证据等综合判断财产性质及处置行为的合法性。
当探讨离婚后一直同居有权将一方赶走吗这一问题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比如,即便有权利赶走对方,但如果涉及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混同问题该如何处理。而且,若赶走对方的行为引发对方情绪激动,出现干扰正常生活秩序的情况又该怎么办。在这样的复杂状况下,你或许会感到迷茫。倘若对于离婚后同居赶走一方相关的财产纠纷、生活秩序维护等法律问题仍有疑问,不用烦恼,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且有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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