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死后还能领取土地补偿款吗
通常来讲,人去世后原则上是没法再领取土地补偿款的。土地补偿款一般是因为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土地被征收等情况,而给予他们的经济补偿。一旦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死亡,其相关权益通常会依照法定继承等规定来进行处置。
要是在死亡之前已经确定了土地补偿款的分配方案,并且款项还没发放出去,那么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继承程序的前提下,其继承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来主张继承该土地补偿款的权益。
然而,如果土地补偿款是基于特定的人身关系或者行为而发放的,就像因为这个人在特定项目中的工作贡献等,可能就会因为死亡而无法继续领取了。
总之,具体的情况得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和处理。
二、人死后土地补偿款继承有啥法律规定
土地补偿款的继承需区分情况。首先,若土地是家庭承包方式取得,此类土地承包经营权以户为单位,而非个人,不存在个人继承问题。但土地补偿款是对整个家庭承包户的补偿,在承包户内成员有人死亡时,补偿款仍归户内其他成员共有,不发生继承。
若土地是以其他方式承包(如招标、拍卖等),且承包人死亡时,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关于继承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相应因承包土地获得的补偿款,属于遗产范围,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顺序,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三、人死后其土地补偿款继承有啥法律规定
土地补偿款的继承需区分不同情况。首先,若土地是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在承包期内,户内成员继续享有承包经营权,相应土地补偿款作为承包权益的一部分,由户内其他成员共同共有,不存在继承问题。
但如果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关于继承的规定继承。即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若土地补偿款是对个人的特定补偿,如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所有者,这部分作为个人财产,在其死后按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处理。
当探讨人死后还能领取土地补偿款吗这一问题时,我们需要知道,人去世后主体资格消失,从法律规定来讲不能再领取。但实际情况较为复杂,比如土地补偿款在人去世前就已确定分配方案只是未发放,这种情况下其继承人有可能领取。此外,涉及到共同承包土地的家庭成员,在人死后土地补偿款该如何分配也是重要问题。如果您对人死后土地补偿款的领取主体认定、具体分配比例,或者相关继承手续等方面存在疑问,无需烦恼,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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