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通常不能写放弃探视权。
探视权是法律给予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目的是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以及与父母双方的情感联系。
即便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放弃探视权,此约定也可能因为违反法律规定而不具备效力。
法律规定,不能通过协议等方式剥夺或限制一方的探视权。
倘若一方确实有不利于子女探视的情况,例如有虐待、遗弃等行为,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在确保子女利益的基础上,对探视权进行合理的安排和限制。
二、离婚协议中放弃抚养费约定有效吗
离婚协议中放弃抚养费的约定一般是有效的。从合同角度看,该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及他人合法权益,就具有法律效力。
不过,这种约定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不直接抚养方提出超过协议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根据法律规定,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而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若子女因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原定抚养费不足以维持正常生活,即便有放弃抚养费的约定,子女仍可另行主张。所以,此类约定有效,但不影响子女合理诉求。
三、离婚协议放弃探视权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中约定放弃探视权的条款一般是无效的,不具有法律效力。探视权是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它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是亲权的一种具体体现。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一权利不能通过当事人的约定而被随意剥夺或放弃。因为探视权不仅关乎父母的情感需求,更重要的是对子女健康成长有益,有利于子女得到完整的父母之爱,保持良好的亲子关系。所以,即便在离婚协议中有放弃探视权的约定,该约定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损害了子女利益,通常会被认定为无效。
当探讨离婚协议可以写放弃探视权吗这一问题时,要知道即便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放弃探视权,该约定也可能因违反法律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而无效。实际上,围绕离婚协议中的探视权还有不少延伸问题。比如,探视权的具体行使方式和时间安排如何确定才合理,怎样保障非直接抚养方真正有效行使探视权,以及在抚养方阻碍探视时该如何维护自身权利等。若你对离婚协议中探视权相关问题,诸如放弃探视权约定的效力、后续行使问题等存在疑问,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解答。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