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外债的离婚怎么处理
在离婚处理涉及的外债事宜时,得区分外债的性质。
要是这外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得由夫妻一起偿还。
要是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者财产是各自所有的情况,就由双方通过协议来清偿;要是协议弄不成,就由人民法院来判决。
倘若这外债是一方的个人债务,那就由举债的那一方用他自己的财产来清偿。
在认定外债性质的时候,通常是根据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等这些因素去判断。
同时,债权人也有可能会针对这债务向夫妻双方主张自己的权利。
总之,离婚时对外债的处理要依据具体的情况,按照法律规定以及相关的证据来确定,这样才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有外债离婚时债务清偿有哪些法律规定
离婚时外债清偿的法律规定如下:
首先区分债务性质。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若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如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由举债方自行承担清偿责任,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有外债离婚时债务分担有啥法律依据
离婚时外债分担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首先,需区分债务性质。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若为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举债方自行承担,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当探讨有外债的离婚怎么处理这一问题时,后续还有诸多要点值得关注。除了确定外债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外,还涉及债务偿还比例的问题。在离婚后,若一方发现还有遗漏未处理的外债该怎么办?另外,若对债务性质认定存在争议,又该遵循怎样的法律程序来解决?倘若你在有外债的离婚过程中,对这些延伸问题存在疑问,或是在实际处理时遇到困难,别烦恼。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有效的解答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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