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说的是当一个人触犯了刑法的规定,经过法定的程序确定他已经构成了犯罪,并且应当受到刑罚的处罚的时候,先把他的罪名给宣布出来,但是,暂时先不执行所判的刑罚。
缓刑的考验期,是从法院作出判决并且确定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
判刑时间,指的就是法院给罪犯判处的像有期徒刑、拘役之类的刑罚的具体的时长。
一般来说,缓刑考验期,是在原来判刑的时间之上,最多五年以下,不过,最少也不能少于一年。
比如说,一个人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这里的三年就是判刑时间,四年就是缓刑时间。
在这缓刑考验期里面,那些犯罪分子得遵守好多相关的规定,比如说要严格遵守法律,得听从监督等等。
要是在缓刑考验期内,这些犯罪分子一直都没有违反规定的话,那原来判的刑罚就不用再执行;要是违反了规定,那就有可能会把缓刑给撤销掉,然后去执行原来判的刑罚。
二、缓刑考验期与实刑刑期计算依据相同吗
缓刑考验期与实刑刑期计算依据不同。
实刑刑期计算相对直接,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而缓刑考验期,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它并非依据先行羁押等情况来折抵,主要是基于对犯罪分子规定一个考察期限,在此期间内进行监督考察,以决定是否最终执行原判刑罚。所以二者在计算依据上存在明显差异。
三、缓刑考验期和判刑执行期具体怎样界定
缓刑考验期和判刑执行期有明确界定。
缓刑考验期:是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在考验期内,犯罪分子需遵守相关规定,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等。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判刑执行期:即实际需在监狱等执行场所服刑的时间。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均有相应折抵规则)。犯罪分子要在监狱等场所接受教育改造,按规定完成刑期。
当探讨缓刑的时间和判刑的时间怎么算时,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需要了解。比如,缓刑考验期内违反相关规定会有怎样的后果?这可能导致缓刑被撤销,从而要执行原判刑罚。另外,在判刑时间计算中,如果存在先行羁押的情况,羁押时间该如何准确折抵刑期?这些都是很关键的问题。倘若你对缓刑时间和判刑时间计算的具体规则,以及上述拓展问题存在疑问,不用烦恼,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读,消除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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