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吸既是业务员又是受害者怎么办
在非吸案件里,那种既是业务员又身为受害者的情形可着实复杂。从法律的层面来讲,那些业务员,参与到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业务行动当中,这就很有可能得承担一定的法律方面的责任。不过,如果他们能够有力地证明自己对那犯罪行为压根儿就不知情,压根就没有那种主观上故意要去做坏事的想法,并且在整个案件当中所起的作用比较小的话,那在处罚的时候,就很有可能会从轻处理,或者是减轻处罚。
而作为受害者,他们自己投入到里面的资金那肯定也是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的,他们有权利通过合法的法律途径去把自己损失的那部分给追回来。
所以,建议这些既是业务员又是受害者的人,一定要赶紧向公安机关如实地供述自己的情况,要积极主动地去配合相关的调查工作,并且要提供出那些相关的证据,这样才能为自己争取到一个比较有利的处理结果。与此同时,也得时刻关注着案件的进展情况,通过合法的渠道去好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非吸中业务员兼受害者会被如何量刑
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吸)中,业务员兼受害者的量刑需综合多方面判断。
首先,若业务员确实参与了非吸的犯罪行为,如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宣传推广、吸收资金等,即便其自身也是受害者,仍可能构成犯罪。对于从犯性质的业务员,依据《刑法》规定,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量刑时,会根据其在犯罪中的作用大小、吸收资金的数额、造成的损失等因素确定。若业务员吸收资金数额较小、在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可能会被判处较轻刑罚,甚至适用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若吸收资金数额巨大或造成严重后果,量刑会相对较重。
不过,如果业务员能证明自己并不明知公司行为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未实质参与犯罪活动,则不构成犯罪。总之,具体量刑需依据案件具体事实和证据由法院判定。
三、非吸中业务员作为受害者会被追究刑责吗
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吸)案件中,业务员是否作为受害者及是否被追究刑责需具体分析。
若业务员确实对公司非吸行为毫不知情,且自身也有财产损失,在没有参与实施非吸行为的情况下,通常不会被认定为犯罪主体,不会被追究刑责,此时可视为受害者。
然而,如果业务员明知公司的非吸性质,仍积极参与,如进行宣传推广、发展客户、协助吸存等行为,即便自身也有资金受损,也可能被认定为共同犯罪。司法实践中,一般根据其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参与程度等判断责任大小。如果起次要、辅助作用,可认定为从犯,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但只要参与犯罪行为,就有被追究刑责的可能。
当面临非吸既是业务员又是受害者这种复杂情况时,后续有着诸多要点需关注。一方面,作为业务员,在非吸案件中可能需承担一定法律责任,具体的责任认定要依据其在业务开展中的具体行为、参与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判定。另一方面,身为受害者,其自身财产损失如何挽回也是关键问题,能否在追赃挽损环节中获得相应赔偿,涉及诸多法律程序和条件。倘若你正处于这样棘手的状况,对非吸案件中业务员责任界定、受害者权益维护以及损失赔偿等问题存在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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