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赔偿由谁来给定的

最新修订 | 2025-03-07
浏览10w+
刘斌律师
刘斌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83人
专家导读 确定民事赔偿额度需考虑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法规可初步明确赔偿范围与标准;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赔偿数额及方式具法律效力;协商不成则由法院依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裁决,如侵权责任纠纷中会评估多种因素决定赔偿金额。总之,民事赔偿确定需结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与司法裁判等多元途径。
民事赔偿由谁来给定的

一、民事赔偿由谁来给定的

在确定民事赔偿额度时,通常需要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首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可以初步确定赔偿的大致范围与标准。其次,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通过协商达成共识,那么自行商议确定的赔偿数额及方式同样具备法律效力。然而,当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则需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证据以及法律规定进行裁决。例如,在涉及侵权责任纠纷的情形中,法院将对侵权行为的性质、损害后果、过错程度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从而综合决定民事赔偿的金额。总而言之,民事赔偿的确定并非仅由某一方单独决定,而是需要结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以及司法裁判等多元途径来实现。

二、民事赔偿金额具体是怎样计算的

民事赔偿金额的计算需依据具体案件类型和损失情况而定。

在人身损害赔偿中,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计算;误工费按照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计算。若造成伤残,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等,按照伤残等级和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财产损害赔偿则是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财物价值损失。此外,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会综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确定。总之,不同民事案件有不同计算方式,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三、民事赔偿标准是依据什么确定的

民事赔偿标准的确定依据较为复杂,通常基于以下几方面:

首先是侵权责任的认定。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需明确侵权人是否存在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等,只有确定侵权责任成立,才会涉及赔偿。

其次是损害后果。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害。人身损害方面,赔偿范围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若造成残疾)、死亡赔偿金(若导致死亡)等,依据实际支出和相应统计数据计算。财产损害则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再者是法律规定与司法解释。不同类型的民事纠纷,如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都有具体的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来规范赔偿标准,确保赔偿公平合理、有法可依。同时,法院在裁判时也会结合具体案件事实与证据,综合确定最终的民事赔偿标准。

当探讨民事赔偿由谁来给定的时候,我们会发现这背后还有一些紧密相关的要点。通常,民事赔偿的确定涉及多方因素,除了责任认定主体外,赔偿范围的界定也至关重要。例如,赔偿范围不仅包含直接损失,像财物损毁的价值、人身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用;还可能涉及间接损失,如因伤害导致的误工费等。而且,不同类型的民事纠纷在赔偿确定上存在差异。要是你对民事赔偿的具体范围、不同纠纷中赔偿如何确定等问题有疑问,不用烦恼,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3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民事赔偿由谁来给定的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8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7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4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1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3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3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7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6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7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3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8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2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8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6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7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其他侵权·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泰州177****648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52****707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34****788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交通事故刑附民的赔偿范围诉讼一般由谁提出来?
交通事故刑附民的赔偿范围诉讼一般由被害人提出来,如果被害人已经死亡的,那么就可以由被害人的亲属或者是代理人进行提出来;在进行起诉的时候就需要当事人提交起诉状,这样才能更好的办理。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民事赔偿的金额由谁来定
4浏览 2025-02-21
民事诉讼费用由谁出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费用由谁承担 一、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诉讼费用负担的其他情形: 1、二审改判,诉讼费负担二审改变一审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一审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2、调解结案的诉讼费承担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决定。 3、再审的诉讼费负担 (1)依照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 (2)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由败诉方负担规定负担。 (3)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 4、离婚案件诉讼费负担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决定。 5、撤诉案件诉讼费负担 (1)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2)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6、减少诉讼请求的诉讼费负担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后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由变更诉讼请求的当事人负担。 7、督促程序诉讼费负担债务人对督促程序未提出异议的,申请费由债务人负担。债务人对督促程序提出异议致使督促程序终结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另行的,可以将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8、公示催告诉讼费负担公示催告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9、申请执行诉讼费负担 (1)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2)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决定。 10、申请保全诉讼费承担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1 1、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认定仲裁协议效力诉讼费负担撤销仲裁裁决或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申请费,由依照谁败诉谁负担规定决定申请费的负担。 1 2、海事案件诉讼费负担: 海事案件中的有关诉讼费用依照下列规定负担: (一)诉前申请海事请求保全、海事强制令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就有关海事请求提讼的,可将上述费用列入诉讼请求; (二)诉前申请海事证据保全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三)诉讼中拍卖、变卖被扣押船舶、船载货物、船用燃油、船用物料发生的合理费用,由申请人预付,从拍卖、变卖价款中先行扣除,退还申请人; (四)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申请债权登记与受偿、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案件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五)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船舶优先权催告程序中的公告费用由申请人负担。 1 3、特别程序诉讼费承担依照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的公告费,由人或者申请人负担。 1 4、产案件诉讼费承担依法向申请破产的,诉讼费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从破产财产中拨付。 1 5、诉讼费增加的负担当事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举证期限内举证,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间提出新的证据致使诉讼费用增加的,增加的诉讼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
415浏览
肇事逃逸民事赔偿由谁来赔偿
49浏览 2025-02-09
民事诉讼费由谁承担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当事人应当向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含 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第二审案件受理费、部分再审案件受理费。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包括: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申请再审,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对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下列四种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驳回上诉的案件; (3)对不予受理、驳回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4)行政赔偿案件。 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的情形包括: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被告提起反诉,有请求权的 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 2、申请费。当事人依法向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1)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2)申请保全措施; (3)申请支付令; (4)申请公示催告; (5)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6)申请破产; (7)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8)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本项费用由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交纳工本费。
331浏览
居民楼火灾损失由谁来赔偿
火灾损失责任分三类:自然灾害损失自担;故意纵火者全额赔偿;过失或管理不善者负责相应赔偿。火灾后,消防部门调查原因,出具认定书,明确责任人赔偿义务,作为处理依据。
43浏览 2024-05-19
民事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律师回复] 一般来讲,在起诉状中原告都会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即使原告不提,法官也会按照谁败诉谁承担后果的原则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这都要等到案件审理了结后才能确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br/>以下几种负担诉讼费的情形特别需要注意:<br/>1、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br/>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br/>3、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br/>4、申请执行费和执行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第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分别为:<br/>(1)经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双方上诉的,由双方负担;<br/>(2)上诉后撤诉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br/>(3)二审改判的案件,除按一审负担原则负担后,还应当相应调整一审诉讼费用的负担;<br/>(4)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两审诉讼费用。<br/>(5)经人民法院再审或提审的案件,如认为原审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并依法进行改判的,对诉讼费用一并改判。
420浏览
聚众斗殴民事赔偿由谁来承担
聚众斗殴的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按各方过失程度分别承担。无法判定责任比例可平均分摊。共同侵权按连带责任负责。参与方均应赔偿受害人工伤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10浏览 2024-11-20
民事诉讼律师费由谁出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若无特别说明,律师费自己出,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但仍要写在诉讼请求中。 不会判由败诉方承担你的律师费。 在中国不是强制的律师代理,就是说国家认为可以不请律师,所以说这个律师费就不是必须得开支,所以不支持。除非是侵犯着作权之类的案件等特殊的案件一般是不会支持律师费的;目前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价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八条政府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律师业的长远发展,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律师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润与法定税金确定。 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公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 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二十六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收费的监督检查。 律师事务所、律师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之一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一) 不按规定公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 (二) 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的; (三) 超出政府指导价范围或幅度收费的; (四) 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 (五) 以明显低于成本的收费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六) 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328浏览
农民合作社欠的钱由谁来偿还
农民合作社欠的钱由借款人来还。而若是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的话,就要由担保人来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至于农村合作社的成员,没有参与贷款的话,就没有义务去偿还贷款。
18浏览 2024-09-25
民间借贷的利息由谁出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向个人借款,个人取得的借款利息收入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利息的企业代扣代缴。 个人股东如取得借款利息收入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税目金融保险业,税率5%)及附加税费、按“股息、利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税(税率20%)。 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年利率在24%~36%的民间借贷属于自然债务,如果要提讼,不予保护,但是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也不反对。 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高利贷属于民间借贷的一种,其借款利率不能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即24%,24%以内的约定利率受到法律保护,而超过24%不超过36%部分的,债务人自行履行债务的,可认为有效,但超过36%的,债务人可强求返还的超过36%部分的利息。 被告为自然人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民间借贷纠纷中所谓“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有两种情形:一是出借人所在地,二是借款人所在地。也就是说,当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是否出借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借款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当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及利息是否返还或支付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出借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439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其他侵权 > 民事赔偿由谁来给定的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宿迁178****5008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通181****638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78****4471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