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赔偿的举证规则是什么
行政赔偿的举证规则大致是这样的。通常,得由原告先来承担初步的证明责任,也就是说得证明自己确实受到了损害,并且这损害跟行政行为之间是有因果关系之类的基本事实。而被告,就需要对自己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被告没法证明自己的行为是合法的,那他就得承担不好的后果。
在有些特殊的情况下,像行政机关依据自己的职权去调查的那些事实,举证责任就可以适当地转移一下。就好比说在那些涉及行政机关有没有尽到法定职责的案件里,如果原告能够初步证明自己曾经向行政机关提出过请求,但是行政机关却没有作出处理或者答复,那这时候举证责任可能就会转移到被告那边去,由被告去证明自己的行为是合法的。
总而言之,行政赔偿的举证规则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它是比较复杂的,得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进行分析和判断,不能一概而论,得具体问题具体对待。
二、行政赔偿的赔偿范围怎样界定
行政赔偿范围主要从侵犯人身权和侵犯财产权两方面界定:
-侵犯人身权:包括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唆使、放纵他人实施此类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侵犯财产权:涵盖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违法征收、征用财产;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需注意,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身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等特定情形,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行政赔偿的赔偿范围如何界定
行政赔偿范围主要从侵犯人身权和侵犯财产权两方面界定。
侵犯人身权方面,《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侵犯财产权方面,包括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违法征收、征用财产;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但存在一些法定免责情形,如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等。
在探讨行政赔偿的举证规则是什么时,我们不能忽视与之紧密相关的其他要点。比如行政赔偿的范围界定,哪些情况属于行政赔偿范畴,哪些不在,这对于能否获得赔偿至关重要。另外,行政赔偿的程序步骤也不容忽视,从申请到最终获得赔偿,每个环节都有相应要求。倘若你在行政赔偿举证规则、范围界定以及程序方面存在疑问,或者对行政赔偿的具体操作还不够明晰,不用烦恼。只需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读,帮你理清思路、解决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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