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罪,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能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比如说,当逃避缴纳的税款数额比较大,而且达到了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过,要是经过税务机关依法下达了追缴通知之后,把应纳税款给补缴了,滞纳金也交了,并且已经受到了行政处罚,那这种情况就可能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过去的五年内,因为逃避缴纳税款已经被刑事处罚过了,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过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然后,又再次逃避缴纳税款,并且数额达到了五万元以上,同时还占各个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这种情况也可能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里得注意,所谓的“数额较大”以及“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之类的标准,可不会是固定不变的,它会根据不同的税种以及相关的规定而有所差别。
要是大家有具体的法律方面的疑问,最好是能够进一步去咨询专业的律师,这样才能更好地了解和解决相关的问题。
二、逃税不予追刑责的具体法律界限在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逃税不予追刑责存在一定法律界限。首先,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这里强调了初次违法且及时纠正、接受处罚的情形可不追究刑责,旨在鼓励纳税人及时纠错,恢复纳税义务的正常履行。而对屡教不改者,则仍会追究刑事责任,以维护税收征管秩序和法律尊严。
三、逃税不予追刑责的具体标准是怎样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逃税不予追刑责有明确标准。首先,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其次,对于扣缴义务人,若采取上述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在满足与纳税人类似的补缴、缴纳滞纳金及接受行政处罚条件时,同样适用该不予追刑责规则。此规定旨在鼓励违法者及时纠错,维护税收征管秩序。
当探讨逃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时,我们还需了解一些紧密相关的要点。逃税之后若能积极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一般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此外,对于逃税金额的认定标准以及不同情形下的具体裁量细节也至关重要。要是您对逃税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适用范围、后续可能面临的其他税务问题等存在疑问,不用烦恼,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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