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离婚欠的钱谁还
离婚时所欠债务的偿还责任,主要依据债务的性质以及夫妻双方的约定来进行判定。
倘若这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像是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等,或者是用于共同经营生意,又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债务,那么就需要由夫妻双方共同来偿还。
在偿还时,首先应当以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清偿。
要是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者财产已经归各自所有了,那就由双方通过协议来确定如何清偿;
要是协议无法达成一致,就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作出判决。
而要是该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就由债务人一方自己负责偿还,另一方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不过,这里有个例外情况,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这个债务实际上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而产生的,那么另一方也需要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
总之,在离婚时处理债务偿还问题,一定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严格依据法律规定以及实际的情况,来准确确定债务的偿还主体,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二、离婚时债务认定有哪些法律依据
离婚时债务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
夫妻共同债务方面,根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偿还,先以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夫妻个人债务方面,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
三、离婚时债务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时债务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债共签,即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由双方共同偿还。
若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债务用途、举债时间、负债金额、资金流向等多方面因素来认定债务性质,以此确定债务承担方式。
当探讨如果离婚欠的钱谁还这一问题时,有诸多相关要点需要进一步了解。比如在确定债务偿还主体后,偿还的具体方式、期限如何规定。还有若一方无力偿还共同债务该怎么办,是由另一方先行垫付还是有其他解决办法。另外,对于那些在离婚时未被发现的隐藏债务,后续又该如何处理。倘若你在离婚债务偿还方面,诸如债务分担、偿还流程、隐藏债务处理等问题上存在疑惑,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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