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若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问题,且其中一方无能力清偿该部分债务,那么另一方可先行代为支付所有债务,之后再向未能偿还的一方索回补偿。如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可选择诉诸法律程序以寻求解决之道。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会依据当事人之间的特殊情形以及债务的性质、总额等重大要素作出裁决。
离婚后对于共同债务,即便对方暂时无力偿还,也是可以追讨的。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通常应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离婚后发现对方存在无力偿还共同债务的情况,首先看离婚时对共同债务的分担有无约定。若有约定按约定处理,但该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若对方确实暂时无力偿还,可通过协商制定还款计划等方式,待其有偿还能力时继续追讨;若对方有隐匿财产等逃避债务的行为,可向法院申请调查并要求其履行偿还义务。
三、离婚后对方无力偿债可追加其配偶吗
这需要分情况判断。首先,关键在于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便双方已离婚,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即便一方无力偿债,债权人可以追加其原配偶为共同被执行人。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主要看债务是否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或者虽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
若是个人债务,那么离婚后,不能追加其原配偶偿债。原配偶没有法定偿还义务,即便一方无力偿还,债权人也不能要求其原配偶承担债务。
当探讨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对方无力偿还怎么办这一问题时,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需要关注。比如若对方确实无力偿还,债权人是否会转而要求自己全部承担剩余债务,这种情况下自身的合法权益该如何保障。而且在对方后续有了偿还能力时,还款的具体流程和操作又是怎样的。这些都是在处理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问题中可能会遇到的。倘若你对这些情况以及“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对方无力偿还怎么办”相关细节仍有疑问,无需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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