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无效竣工验收合格怎么处理好
若遇合同失效而工程顺利竣工验收合格之状况,处理之道包含两点:首先,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即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法生效,只要建设工程已经通过竣工验收并被判定为合格,承包商依然有权力要求按照合同中所拟定的付费标准获取工程款项。
这意味着,即便合同已经丧失效力,承包商仍然能取得实际上应当得到的工程报酬。
然而,在具体确定相关款项数额之际,无疑需要将合同条款、实际执行状况以及当前市场价格等多种因素融合在一起进行全面评估与考量。
其次,参与方务必就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等关键议题达成清晰的共识,以便为工程未来的日常运营及保养提供有力的保障。
倘若就此引发争议,各方可选择通过协商、调解、仲裁乃至诉讼等多元化途径寻求妥帖且有效的解决方案。
二、合同无效但竣工验收合格价款如何结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这里“参照”并非“按照”,法院或仲裁机构会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秉持公平原则,对合同约定价款进行审查和调整。若合同对计价标准、付款方式等有明确约定,在无特殊情形下,通常会以约定为基础进行折价补偿。若合同约定不明,双方又无法协商一致,可能需通过鉴定等方式确定工程合理价款。此外,因合同无效,一方可能存在过错,若给对方造成损失,还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合同无效但验收合格工程款如何结算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这是因为虽然合同因各种法定原因无效,然而承包人已实际投入人力、物力完成工程建设,且工程验收合格,赋予其请求支付工程款的权利,符合公平原则。
结算时,通常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计价方式、计价标准来确定工程款数额。比如合同约定按固定总价结算,若无特殊情况,就按该固定总价折价补偿;若约定按工程量和单价结算,则根据实际完成且经认可的工程量结合单价计算。若双方对结算有争议,协商不成时,可申请工程造价鉴定,以鉴定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当我们探讨合同无效竣工验收合格怎么处理好这一问题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需要关注。比如,在这种情况下工程款的结算方式,通常需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但可能会涉及一些细节调整。另外,关于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即便合同无效,施工方依然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保修义务。要是您在面对合同无效但竣工验收合格的状况时,对工程款结算的具体标准、保修责任的范围及期限等方面存在疑问,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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