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由父母全额出资买房,倘若登记在出资人的子女名下,那么此房屋便属于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
在此情形下,另一方通常是没有继承权的。
然而,要是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就会被视作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予,此时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也就拥有相应的继承权。
当然啦,具体的状况得依据《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还有具体的证据来进行判定。
总而言之,重点在于房产登记的具体情况以及出资的明确意向等这些因素,通过这些来确定另一方是否享有继承权。
二、婚后父母买房仅登记一方名下算共同财产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明确表示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且仅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共同财产。所以关键在于父母出资时是否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以及相关约定。如有纠纷,主张是个人财产的一方需提供证据证明父母的出资是对自己一方的赠与。
三、婚后父母出资房另一方能分走一半吗
这需要分情况来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若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分走一半。
若婚后一方父母部分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该出资一般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房屋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通常是先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另一方不一定能分走一半。
若婚后双方父母出资,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另一方也不能简单分走一半。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总之,具体要结合出资情况、产权登记等因素综合判断。
当探讨婚后父母全款出资买房对方有继承权吗这一问题时,我们有必要了解更多与之相关的要点。除了继承问题,还需关注若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和仅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时,财产性质有何不同。因为不同的登记情况,决定了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而影响后续的继承权益。另外,若在婚姻存续期间房屋有增值部分,对方在继承方面又该如何界定权益。要是你对婚后父母全款出资买房在继承及财产界定等方面存在疑问,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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