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弃罪是否属于自诉
遗弃罪一般属于公诉案件,不过在特定情形下也能转为自诉。
遗弃罪指的是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行为。
但要是被害人有证据能证明被告人应当承担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并且情节恶劣的案件,被害人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因此,不能一概而论地说遗弃罪属于自诉,得依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倘若符合自诉条件,被害人就应当准备好相关证据,像遗弃行为的证据、被害人生活困难的证明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二、遗弃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
遗弃罪的认定需从以下方面把握:
-主体: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扶养义务的人,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子女对年迈父母等,包括基于婚姻、血缘、收养等关系产生扶养义务的人。
-客体:侵犯的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及被害人的生命、健康权利。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却拒绝履行。
-客观方面: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比如,因遗弃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被害人因被遗弃流离失所;长期受冻挨饿等情形,会被认定为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
三、遗弃罪的认定标准究竟是什么
遗弃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犯罪主体: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扶养义务的人,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子女对无独立生活能力的父母等,且行为人具有扶养能力。
-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却拒绝履行。比如,父母明知孩子年幼需要照顾却将其丢弃。
-犯罪客体:侵害的是被害人在家庭中受扶养的权利,破坏了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
-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常见如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置于无人照顾之地,长期不给婴幼儿提供必要生活照料等行为,致使被害人生活陷入困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等,可认定为情节恶劣。
在探讨遗弃罪是否属于自诉这一问题时,我们需要知道遗弃罪既可以是自诉案件,也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当被遗弃人有能力自行提起诉讼时,可按自诉程序进行。但要是被遗弃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诉,比如年幼、患病无行动能力等,公安机关介入后就会按公诉程序处理。而且,在认定遗弃罪的过程中,对遗弃行为持续时间、造成后果等也有相应考量标准。倘若你对遗弃罪在自诉与公诉转化条件、认定标准等方面存在疑问,别着急,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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