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明确规定,遗弃家庭成员指的是对有扶养义务的家庭成员予以拒绝扶养的行为。具体认定情况如下:其一,存在扶养义务,像夫妻之间以及父母子女之间等有着法定扶养关系;其二,有拒绝扶养的举动,也就是明明知晓自己有扶养义务却故意不去履行,比如不给出生活费用、不给予照料等。当遗弃行为达到一定程度时,有可能构成犯罪,像遗弃罪。举例来说,丈夫在妻子患病且没有生活来源的时候,拒绝支付医疗费用以及提供生活上的帮助,这种情况就可能构成遗弃家庭成员。倘若遭遇了遗弃家庭成员的状况,可以先通过协商来处理,要是协商无果,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扶养义务。
二、民法典中对虐待家庭成员怎样判定
在民法典中,虐待家庭成员指的是持续性、经常性地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从行为特征来看,强调“持续性、经常性”,偶尔一次的冲突一般不认定为虐待。比如长期对家庭成员进行殴打,使受害者身体反复受伤;或者长期谩骂、言语羞辱,严重损害其精神健康。
从侵害形式上,既包括身体暴力,如用器械伤人、暴力殴打等造成身体损伤;也涵盖精神折磨,像恶意孤立、威胁等给家庭成员造成精神痛苦。若被判定为虐待家庭成员,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同时,虐待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虐待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三、民法典中遗弃家庭成员会面临啥刑罚
在《民法典》中,遗弃家庭成员主要涉及民事责任。比如,因遗弃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而在刑罚方面,主要依据《刑法》。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恶劣”通常指因遗弃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等情况。此外,如果遗弃行为同时符合故意杀人等更重犯罪的构成要件,则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比如将婴儿放置于无人救助的危险场所,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在探讨民法典对遗弃家庭成员怎么认定时,我们不能忽视与之紧密相关的其他问题。比如,被认定遗弃家庭成员后,在财产分割上会有怎样的倾斜?遗弃行为给家庭成员造成精神伤害的,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这些都是遗弃家庭成员认定后续可能面临的关键问题。遗弃家庭成员不仅违背道德伦理,更是法律所不容。倘若你对遗弃家庭成员认定后的财产分配、精神赔偿等法律细节存在疑问,不要迷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详尽解答与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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