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1”赔偿,这里面的“N”,指的就是劳动者在本单位干活的年头儿。
每满一年,就得给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那么多的钱作为经济补偿。
而那个“1”,意思是得额外给劳动者再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说到经济补偿的月工资,那指的就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里,平均每个月能拿到的工资。
“N+1”赔偿,可没有明确说最多能赔多少,但这个月工资的计算基数是有上限的。
要是劳动者每个月的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还要高,那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时候,就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给,而且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头儿最多不能超过十二年。
就好比说,一个劳动者在单位干了好多年,每个月工资挺高的,超过了当地的三倍工资标准,那算赔偿的时候,就只能按照三倍工资的标准来算,并且最多算十二年的。
二、N+1赔偿的具体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N+1赔偿”是劳动合同解除时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一种方式。
“N”指的是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1”指的是用人单位在符合特定情形下(如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代通知金按照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三、N+1赔偿有哪些法定适用情形
“N+1赔偿”是指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N),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并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1)作为代通知金。法定适用情形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在以下非因劳动者过错,且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情况下适用。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需依法给予“N+1”赔偿。
在探讨n+1赔偿上限是多少时,我们发现这一问题背后还有不少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比如,n+1赔偿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它是以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为准呢?不同的认定标准会对最终赔偿金额产生很大影响。另外,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支付n+1赔偿,什么情况下又无需支付呢?这些都是很关键的问题。要是您对n+1赔偿上限、计算基数以及支付情形等方面仍有疑问,不用烦恼,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