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抵押权的存续期,是从债务履行期届满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往后有两年的时间。
除非有特别的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有另外的约定,不然就得按照这两年的期限来。
在这两年的时间范围内,抵押权人就可以去行使自己的抵押权。
而质权的存续期,那可就跟质押物的种类不一样而不一样。
要是用动产来质押的话,质权是从出质人把质押财产交付出去的时候才设立的,它的存续期间通常也是从债务履行期届满那天起算,有两年。
要是用权利来质押,不同的权利质押规定也不一样。
就像用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这些来质押的话,质权是从权利凭证交给质权人的时候就设立;要是没有权利凭证,那就得从有关部门办理好出质登记的时候设立,而且它的存续期间一般也都是从债务履行期届满那天起,有两年。
总而言之,抵押权和质权的存续期大多是两年,不过具体到底是多久,那可得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来确定,可不能一概而论。
二、抵押权质权的实现方式有哪些不同
抵押权与质权实现方式存在差异。
抵押权实现时,若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情形,抵押权人可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若协议不成,抵押权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变卖,应参照市场价格。
质权实现时,质权人同样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约定情形时,可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但质权因质物的交付而设立,质权人实际占有质物,在实现质权时,对质物的控制和处置相对更直接。
三、抵押权质权的实现方式有哪些
抵押权的实现方式主要有:
-折价: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取得抵押物所有权以清偿债权,但该协议不得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
-拍卖:抵押权人可与抵押人协商,委托拍卖机构依法拍卖抵押物,就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若协商不成,抵押权人可请求法院拍卖。
-变卖:双方协商同意,将抵押物以合理价格出卖给第三人,以变卖价款优先清偿债务。协商不成时,也可申请法院变卖。
质权的实现方式:
-折价:质权人与出质人协商,以质物折价冲抵债务。
-拍卖、变卖:质权人有权依法定程序拍卖或变卖质物,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出质人协议将质物折价,也可依法拍卖、变卖质物。
当探讨抵押权质权存续期是多久时,我们知道了其基本规定,但这背后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在抵押权质权存续期间,若抵押物或质物出现损毁、价值减少等情况该如何处理。因为这可能会直接影响到债权的保障程度。而且,在存续期届满后,债权未得到清偿,抵押权人和质权人实现权利的具体流程和方式又有哪些。倘若你对抵押权质权存续期相关的这些拓展问题存在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其中的法律细节,不用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