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撤销之诉的十三种情形有哪些
撤销之诉的十三种情形大概有这么些:有时候会出现重大误解的情况,这就会让意思表示变得不真实;还有那种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两边的利益差距特别大。
一方要是用欺诈手段,那对方就会在违背自己真实想法的情况下做出民事法律行为;要是一方用胁迫手段,对方也会不得已做出违背本意的事儿。
要是第三人搞欺诈行为,让一方违背真实意思去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并且对方清楚或者理应知道这个欺诈行为,那也可以提起撤销之诉。
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消失后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也能撤销;没权代理的行为也在可撤销之列。
像债务人放弃自己的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无偿转让财产,这些行为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是可以撤销的;债务人以特别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者以特别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又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到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了,并且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种情况,也能撤销。
具体到底是哪种情形,得根据实际的法律关系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定。
二、撤销之诉的具体法律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撤销之诉在不同法律场景下有不同规定,以债权人撤销权之诉为例:
首先,债务人实施了有害债权的行为,如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等。这要求有确切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这些行为导致其责任财产减少,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
其次,债务人行为时主观上存在恶意。无偿行为一般直接推定恶意;有偿行为则需证明受让人知晓债务人行为有害债权。
再者,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而在可撤销合同的撤销之诉中,主要考量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一方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且要在规定除斥期间内主张权利。不同撤销之诉具体标准有别,要依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条文判断。
三、撤销之诉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在撤销之诉中,举证责任分配因具体情形而异。
一般来说,原告作为提起撤销之诉的一方,通常需要承担初步的举证责任。比如,若提起债权人撤销权之诉,债权人要举证证明债务人存在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以及自己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被告(如债务人或受让人)则需对一些事实进行举证。例如在债权人撤销权之诉里,债务人若主张其处分财产行为有合理理由,或受让人主张自己是善意取得财产等情况时,要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而第三人若参与诉讼,同样要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总体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各方当事人需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无法举证将承担不利后果。
当探讨撤销之诉的十三种情形有哪些时,我们在了解这些情形后,还会面临诸多相关问题。比如在确定属于撤销之诉的情形后,具体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不同情形下时效是否有差异,这关系到能否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另外,提起撤销之诉后,举证责任如何分配也是关键,不同情形可能导致举证责任有所不同。若您对撤销之诉的诉讼时效、举证责任等这些与撤销之诉紧密相关的问题存在疑惑,别再纠结,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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