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认定书可以复议吗
责任认定书是可以进行复议的。
要是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存在不同意见,那就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给咱的那一天起的三天之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递交一份书面的复核申请。
这复核申请得把复核的请求、理由以及主要的证据都写清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咱当事人递交的书面复核申请之后,在五天之内,就得决定到底要不要受理。
这里有几种情况,如果出现了以下这些情形,那复核申请就不会被受理,并且还会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咱当事人。
第一种情况,就是任何一方的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且法院已经受理;第二种情况是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已经批准逮捕;第三种情况是适用简易程序来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第四种情况是车辆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的时候发生的事故。
二、责任认定书复议有哪些法定程序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责任认定书复议(即复核)法定程序如下:
1.申请时间: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申请方式:应当向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3.审查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后五日内,会作出是否受理决定。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作出复核结论,可能维持、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等。
三、责任认定书复议有哪些法定流程
责任认定书复议的法定流程如下:
首先,当事人需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其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会作出是否受理决定。若不符合复核申请情形的,会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若受理,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事故认定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责任划分以及调查程序等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意见。
在探讨责任认定书可以复议吗这个问题后,我们还需了解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当责任认定书复议不被支持时该如何应对,是继续收集新证据准备后续诉讼,还是有其他解决途径?另外,复议过程中若发现责任认定存在明显错误,但相关部门仍维持原判,又该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这些都是在责任认定书复议环节中可能遇到的情况。倘若你对责任认定书复议的后续操作、遇到问题的处理方式等还有疑问,不要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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