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遇上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得先弄清楚宅基地性质和归属判定办法。这使用权是凭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获得的。
要是双方能自己商量,达成一致后签书面协议明确权责,那自然最好。要是谈不拢,能请村民委员会或人民调解委员会来调解,借助其熟悉情况和威望促成和解。
要是调解没用,就走法律途径,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诉讼时要提供像宅基地审批文件等证据,法院会依法公正裁决。
二、离婚后宅基地房子怎么处理的
宅基地房屋处理因情况而异。一方婚前建造且登记在其名下的,通常是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
婚后夫妻共同出资在宅基地建房,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协商归属与补偿,协商不成法院依实际使用等因素判决,获房方给对方补偿。
宅基地使用权有很强人身属性,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能取得。非本集体成员一方一般不能取得,但可获房屋价值补偿。
三、离婚后宅基地分割有法律效应吗
离婚后宅基地分割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依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阐述:
一、宅基地上有合法房屋的情况
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于集体,这是明确的法律规定。
然而,宅基地上的房屋情况则有所不同。
当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时,在离婚时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的。
在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分割协议,明确各自对房屋的份额。
若协商不成,也可通过法院判决来确定房屋的归属。
这种分割协议或者法院的生效判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一旦某一方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基于房屋与宅基地的紧密联系,该方相应地也就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
二、单纯分割宅基地的情况
宅基地的分配通常是基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村民仅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
所以,若单纯对宅基地进行分割,不涉及房屋等地上附着物,一般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除非符合相关宅基地申请、使用的规定,并且经过集体组织的同意,才有可能具有法律效力。
当面临离婚后宅基地使用权有纠纷怎么办的问题时,事情远不止表面这么简单。除了解决当下的纠纷,还需关注后续一些关联问题。比如,倘若纠纷涉及房屋的处置,在确定宅基地使用权归属后,房屋的所有权该如何界定,是按当初建房时的出资情况,还是综合其他因素判断。另外,若一方在纠纷处理期间对宅基地进行了一些改动,又该如何处理。要是你正被离婚后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以及这些相关问题困扰,不必焦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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