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割财产经过二审之后通常情况下不能再进行申诉。因为二审判决属于终审判决,具备法律效力。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形,像发现了新的证据,这些证据足以推翻原先的判决,还有审判人员在审理过程中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行为,此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申请再审要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的六个月内提出,如果有特定的情形,那么可以在六个月之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那天起的六个月内提出。需要留意的是,申请再审并不一定会引发再审程序,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只有符合条件的才会启动再审。总之,离婚分割财产二审过后能否再次申诉得依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
二、离婚财产分割申诉有哪些法定条件
离婚财产分割申诉主要有以下法定条件:
首先,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时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这种情况下,在发现之次日起三年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协议离婚后,一方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的,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证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经法院审理属实,才有可能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再者,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之后发现漏分情况的,可随时向法院提出分割请求。申诉时要准备好充分证据,以支撑自己的诉求。
三、离婚财产分割申诉会被法院受理吗
离婚财产分割申诉,法院是否受理需视情况而定。若存在以下法定情形,法院通常会受理:
首先,若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一方在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会受理并审理。其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另一方发现后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发现之次日起两年,法院也会受理。但如果不存在上述法定事由,只是单纯对财产分割结果不满而申诉,法院可能不予受理。所以关键在于是否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诉理由及相应证据。
当探讨离婚分割财产二审过后还可以再申诉吗这一问题时,我们要知道,即便二审结束,若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或存在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等法定情形,是可以申诉的。不过申诉之路需谨慎前行,因为要符合法定条件且有充分依据。此外,离婚财产分割申诉后还可能涉及财产执行的问题,若对方拒不执行该如何处理。要是你对离婚分割财产二审后的申诉程序、申诉期限,以及后续可能的执行问题存在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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