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要求返还彩礼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进行审理。
按照法律来讲,当当事人请求返还依照习俗给予的彩礼时,如果经过查明符合以下几种情况,人民法院就应当给予支持:其一,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其二,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上并没有共同生活;其三,在婚前给予彩礼并且使得给付人生活出现困难。
运用前款中的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时,必须以双方已经离婚为前提条件。
在具体的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实存在上述的情形,以此来支撑返还彩礼的请求。
二、离婚彩礼返还数额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种情形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关于返还数额,法律没有明确统一标准。一般会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有无生育子女、彩礼数额、当地风俗习惯、彩礼的实际使用情况等因素酌情确定。比如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彩礼可能会较多返还;若已共同生活多年且生育子女,彩礼返还数额可能会大幅减少甚至不予返还。
三、离婚返还彩礼的具体法律规定是怎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这里“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是否生育子女、财产使用及双方过错等因素,酌情判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当探讨离婚返还彩礼在哪里返还这一问题时,我们还要知道,除了地点,返还彩礼的具体数额也是备受关注的要点。在不同情形下,彩礼并非一定是全额返还,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长、是否生育子女等因素来判定返还比例。另外,关于彩礼返还的主体也较为关键,不仅可能涉及到男女双方,在某些情况下双方家庭也可能成为返还主体。要是你在离婚返还彩礼的地点、数额确定、返还主体认定等方面存在疑问,不用烦恼,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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