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那可得注意一个月的冷静期。
这冷静期结束后,紧接着就有三十天的有效期。
在这三十天里头,双方得一块儿跑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发离婚证。
要是没去申请,那就相当于把离婚登记申请给撤回。
我们这么说,从冷静期届满的那第一天开始,就开始算这三十天的有效期。
要是超过了三十天还没去申请,之前的那个离婚登记申请就不管用,失效。
这规定,其实就是想给双方足够的时间,让他们能冷静下来好好想想。
别一时冲动就把离婚给办了,得让离婚这件事变得合法又严肃起来。
毕竟离婚不是小事,得慎重考虑嘛,这规定也是为了大家好,让离婚的过程更稳妥些。
二、离婚冷静期后超期未办还有效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而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此次离婚申请不再有效。若仍想离婚,需双方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过离婚冷静期等一系列法定程序。
三、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登记期限是多久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登记期限是三十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若这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存联联联)》一并存档。若三十日届满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当我们探讨离婚一个月冷静期后多久是有效期时,实际上还有相关要点需要关注。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要是超过这三十日未申请,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且,冷静期内若有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也可随时撤回申请。另外,后续办理离婚证时,手续流程也较为重要。倘若你对离婚冷静期后的有效期具体规定、超过期限的处理方式,或是离婚证办理手续等还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解答。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