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指定给儿子配偶还有权分吗
遗嘱明确将财产归儿子所有时,通常儿子的配偶没有权利再去分割。
遗嘱其实就是遗嘱人对自身财产进行安排处置的一种意思体现,只要遗嘱本身是合法且有效的,那就应当依照遗嘱来执行。
不过,如果遗嘱存在一些问题,像遗嘱的形式没有满足法律的要求,又或者遗嘱的内容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等情况,那就有可能使得遗嘱部分或者全部都失去效力。
在这种情况下,要是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儿子的配偶在夫妻共同财产当中是应该享有相应的份额的。
总而言之,一般来讲遗嘱指定给儿子的财产,儿子的配偶是没有权利去分的,但这需要结合具体的遗嘱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全面的判断。
二、遗嘱未提及女儿女儿有权继承吗
在这种情况下,女儿可能有权继承。首先,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若遗嘱合法有效且将全部遗产进行了处分,未提及女儿,从遗嘱角度女儿无遗嘱指定的继承份额。
然而,如果遗嘱未对全部遗产作出处理,对于遗嘱未涉及的遗产部分,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按照法定继承参与分配。法定继承中,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另外,若女儿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即使遗嘱未提及,也应当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所以,女儿是否有权继承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具体判断。
三、遗嘱未提及儿媳份额儿媳能争吗
从法律角度分析,遗嘱是被继承人对自身财产处分的意思表示。若遗嘱中未提及儿媳份额,儿媳一般不能直接基于遗嘱来主张继承份额。
在法定继承中,儿媳并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存在特殊情况,即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种情况下可参与遗产分配。
如果只是遗嘱未提及儿媳份额,且儿媳不符合上述法定继承中的特殊情形,儿媳通常无法争得遗嘱所涉财产份额。不过,若儿子继承了遗嘱中的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财产若无特别约定,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儿媳对儿子所继承部分在夫妻共有层面有一定权益。
当探讨遗嘱指定给儿子配偶还有权分吗这一问题时,实际上还有相关要点需明晰。若遗嘱明确指定遗产仅归儿子一方,那么从法律角度,其配偶通常无权分割。但在实际生活中,情况往往更为复杂。比如,遗嘱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争议,若儿子在婚后对遗嘱指定的财产进行了某些处理,使得财产性质发生变化,配偶是否有权主张权利就存在变数。又或者遗嘱存在部分无效情形时,财产分配该如何确定。要是您对遗嘱指定财产的分配、执行等相关问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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