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书送达找不到人了怎么办
当起诉书送达时若找不到人,便可能遭遇送达困难的状况。
通常情况下,法院会选用公告送达的手段。
也就是在报纸等各类媒体上刊登公告,把相关诉讼事宜告知受送达人。
公告送达的期限设定为60日。
在这60日的公告期间结束后,即便受送达人实际上并未收到起诉书,也会被视作已经送达。
除此之外,法院依据具体情形,还可能采取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送达方式。
然而,倘若这些方式都无法实现送达,那么公告送达就成为较为常用的解决办法。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种类的案件以及特定的诉讼程序或许会存在一定的差别。
倘若对起诉书送达以及相关诉讼程序存有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以便获得更为准确的法律建议。
二、起诉书送达被告人后多久开庭
通常情况下,起诉书送至被告人手中后,法院会着手安排开庭事宜。
对于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受理后二十日内便能审结;
倘若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审结时间可延长至一个半月。
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受理后需在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能超过三个月。
若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后可再延长三个月;
若因特殊情况仍需继续延长,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而具体的开庭时间并非固定,会依据法院的工作安排以及案件的复杂程度等多种因素来确定。
不过,法院会在开庭前及时通知被告人及相关人员,以确保他们能做好相应准备。
三、起诉书送达不了被告怎么办
若起诉书无法送达给被告,可采取以下办法:
①直接送达:
法院会指派专人把起诉书当面交给被告。
倘若被告拒绝签收,便邀请相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向其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详细记录拒收的事由与日期,由送达人以及见证人签名或盖章,然后把诉讼文书留在被告处,这样就视为完成了送达。
②留置送达:
此方式适用于受送达人拒不接收诉讼文书的情形。
③委托送达:
委托其他法院代为进行送达工作。
④邮寄送达:
以挂号信或者特快专递等形式把诉讼文书寄给被告,并留存好邮寄凭证及回执。
⑤公告送达:
当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难以送达时,通过公告的方式将诉讼文书的相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
从发出公告之日起,历经六十日,便视为完成了送达。
当面临起诉书送达找不到人了的情况时,事情远不止送达受阻这么简单。在后续进程中,若一直找不到人,缺席审判会成为重要环节。缺席审判意味着被告不在场,法院依然会依据法律和证据进行公正裁决,但这也可能让缺席方丧失为自己辩解的机会。另外,执行阶段也会有诸多复杂情况,即便缺席审判胜诉,若找不到人,执行财产等也会面临困难。要是你对起诉书送达找不到人后的缺席审判程序、执行难题等还有疑问,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