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视居住要等派出所批准吗
监视居住的决定机关并非派出所,而是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这三部门有权依情况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且满足特定情形的嫌疑人、被告人,可实施监视居住,像重病无法自理、怀孕等情况。
执行方面,若公安机关决定,就由其执行;若检察院、法院决定,同样由公安机关执行。派出所作为派出机构,多是执行者,而非决定者。
二、监视居住需经检察院审查同意吗
监视居住是否需经检察院审查同意,要分情况。
若案件处于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决定监视居住,此时无需检察院审查同意。公安机关等可依《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直接决定监视居住。
而对于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检察院可自行决定监视居住。若公安机关等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后,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在审查中会对监视居住的适用是否合法、适当进行审查。另外,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申请变更为监视居住措施时,若案件处于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需经检察院审查决定。
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需经哪些法律程序批准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批准程序如下:
首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决定监视居住。对于符合逮捕条件,存在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法定情形,或是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批准的,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其次,办案机关内部需进行审批,承办案件的人员应制作呈请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报告书,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长或法院院长批准。
最后,批准后应将监视居住决定书等法律文书送达被监视居住人及执行机关,并告知其在监视居住期间应遵守的规定。同时,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当我们探讨监视居住要等派出所批准吗这个问题时,除了明确这一答案外,还有相关拓展值得了解。一般监视居住的执行过程中,被监视居住人需遵守一系列规定,若违反规定,可能会被取消监视居住,重新羁押。另外,监视居住的期限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不能无限期执行。如果超过法定期限仍未解除监视居住,这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你是否遇到过关于监视居住的具体难题呢?若你对监视居住的批准流程、执行规定或期限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