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书有自愿两字有效吗
协议书光有“自愿”俩字,不能直接认定有效。其生效得满足不少条件。
签协议的各方得有能独立做事的能力,也就是能自己完成民事法律行为。
协议内容得是大家真心想这么定的,没被忽悠、威胁,也没理解错,“自愿”不代表全部,得仔细审查。
协议内容不能和法律规定对着干,也不能破坏公序良俗。满足这些,没“自愿”也有效,有问题则可能无效或被撤销,得综合判断。
二、含“自愿”字样的协议书是否受法律保护
含“自愿”字样的协议书不一定受法律保护。协议书受法律保护需满足一定条件。
首先,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比如买卖毒品的协议,即便写了“自愿”,也是无效的。其次,签订协议的双方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协议通常无效。再者,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协议。
所以,“自愿”字样只是一个表象,关键要看协议是否符合上述有效要件,符合则受法律保护,不符合则不受保护。
三、含“自愿”字样的协议书一定受法律保护吗
不一定。虽然“自愿”体现意思自治原则,是协议有效的重要条件,但含“自愿”字样的协议书不一定都受法律保护。
依据《民法典》,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若协议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自愿”签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同时,若协议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协议约定买卖毒品,即便写有“自愿”,也因违法而无效。另外,协议内容违背公序良俗,如以限制人身自由为代价的“自愿”协议,同样不受法律保护。所以,“自愿”不必然让协议书受法律保护,还需综合多方面判断。
当探讨协议书有自愿两字有效吗这个问题时,我们明白仅“自愿”二字并不足以完全判定协议书的效力。即便协议体现了双方自愿,还需考虑协议内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违反公序良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况。如果协议内容违法,即便有“自愿”表述也是无效的。另外,签订协议的主体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也至关重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协议,哪怕有“自愿”字样也不能生效。若你在判断协议书效力、协议内容合法性等方面存在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