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驾驶罪什么情况不予移送审查起诉
1.危险驾驶罪在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三种情形下不予移送审查起诉。法定不起诉涵盖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已过追诉时效、经特赦令免刑、告诉才处理犯罪未告诉或撤回告诉、嫌疑人死亡等。酌定不起诉指犯罪情节轻微,依刑法无需判刑或可免刑,如醉驾但血醇刚超标准且有自首等情节。证据不足不起诉是二次补充侦查后,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起诉条件应作不起诉决定。
2.对于司法机关,应严格依据法律标准准确判断适用情形,加强对证据的审查收集。对于公众,要增强法律意识,了解这些规定,避免因无知违法。同时,相关部门可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危险驾驶罪不起诉情形的认知。
二、危险驾驶罪哪种情形可免予刑事立案
依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危险驾驶罪存在以下可免予刑事立案情形:其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比如在车辆极少的偏远路段短距离醉酒驾驶且未发生任何事故,就可能符合该情形。其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危险驾驶罪法定最高刑为拘役,追诉时效是五年,若超过此期限可免予立案。其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其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若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司法机关可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危险驾驶案件不予立案。
三、危险驾驶罪哪些情形可免予刑事处罚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危险驾驶罪存在一些可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
从酒精含量看,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在130毫克/100毫升以下,且无《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规定的从重处罚情节,可免予刑事处罚。
有紧急就医、救助危难等特殊事由,事后主动报告或处理相关事务,未造成重大损害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
驾驶距离较短、速度较慢,未发生交通事故,也未对公共安全造成实质威胁。
行为人在犯罪后有自首、立功表现,真诚悔罪,积极赔偿损失,获得谅解,且情节较轻的。但最终是否免予刑事处罚,需结合具体案情,由司法机关综合判断。
当探讨危险驾驶罪什么情况移送起诉时,除了已解答的常规情形,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了解。若在危险驾驶过程中,造成他人轻微财产损失且有逃逸情节,即便损失金额不大,但逃逸行为恶劣,也很可能会被移送起诉。另外,如果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虽刚过危险驾驶罪标准,但有多次酒驾记录,也会成为移送起诉的考量因素。危险驾驶不仅关乎自身安危,还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要是你对危险驾驶罪移送起诉的具体标准、后续司法流程等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