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哪些人适用回避

最新修订 | 2025-04-01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99人
专家导读 刑事诉讼中,适用回避的人员有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其中,审判人员含各级法院相关人员,检察人员涵盖各级检察院相关人员,侦查人员包括公检等机关负责侦查工作者。若这些人员存在法定情形,应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可要求其回避,以保障诉讼程序公正。
刑事诉讼中哪些人适用回避
刑事诉讼中哪些人适用回避

一、刑事诉讼中哪些人适用回避

在刑事诉讼中,适用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审判人员指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检察人员涵盖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长、副检察长。侦查人员包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等负责侦查工作的人员。

若上述人员存在法定情形,如与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是案件当事人或当事人近亲属等,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回避旨在确保诉讼程序公正,防止因关系因素影响案件公正的处理。

二、刑事诉讼中证人是否适用回避规定

刑事诉讼中证人不适用回避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回避理由主要涉及与案件存在利害关系等可能影响公正的处理的情形。

而证人具有不可替代性,其职责是如实提供自己所了解的案件情况。无论证人与案件当事人或案件本身存在何种关系,都应履行作证义务。因为证人是凭借其亲身感知的案件事实来作证,不能因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等因素而被排除作证资格。若证人符合条件却不出庭,可能影响案件事实查明,且证人需对所作证言真实性负责。

三、刑事诉讼中回避适用人员的法律依据是啥

刑事诉讼中回避适用人员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该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的处理案件的。

第三十二条规定,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此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司法警察、勘验人员等也适用回避规定。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司法公正,避免因可能存在的利益关系或其他因素影响案件的公正的处理。

当探讨诉讼诉讼中哪些人回避回避时,除了已经明确的相关人员,还有一些相关联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回避的申请时间在诉讼过程中至关重要,如果错过合适的时机,可能影响当事人的权益。另外,对于回避决定的救济途径也不容忽视,若当事人对回避决定不服,是可以通过一定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诉求的。诉讼中人员的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司法的公正公平。你在诉讼中是否遇到过关于人员回避的难题呢?如果对于回避申请时间、回避决定救济等相关问题还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7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7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刑事诉讼中哪些人适用回避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7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2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0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8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5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0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7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2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0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8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5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0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8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7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0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1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0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0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8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8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1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8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7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0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1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0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0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8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8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1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刑事诉讼·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程理想律师
立即问律师
徐州本地专业律师
程理想...律师
12小时深度服务
高效解决法律难题
南京ask**25用户已获取解答
苏州ask**56用户已获取解答
无锡ask**82用户已获取解答
常州ask**73用户已获取解答
南通ask**11用户已获取解答
镇江ask**27用户已获取解答
扬州ask**60用户已获取解答
泰州ask**52用户已获取解答
徐州ask**35用户已获取解答
盐城ask**77用户已获取解答
淮安ask**81用户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ask**18用户已获取解答
宿迁ask**97用户已获取解答
沭阳ask**61用户已获取解答
南京ask**25用户已获取解答
苏州ask**56用户已获取解答
无锡ask**82用户已获取解答
常州ask**73用户已获取解答
南通ask**11用户已获取解答
镇江ask**27用户已获取解答
扬州ask**60用户已获取解答
泰州ask**52用户已获取解答
徐州ask**35用户已获取解答
盐城ask**77用户已获取解答
淮安ask**81用户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ask**18用户已获取解答
宿迁ask**97用户已获取解答
沭阳ask**61用户已获取解答
南京ask**25用户已获取解答
苏州ask**56用户已获取解答
无锡ask**82用户已获取解答
常州ask**73用户已获取解答
南通ask**11用户已获取解答
镇江ask**27用户已获取解答
扬州ask**60用户已获取解答
泰州ask**52用户已获取解答
徐州ask**35用户已获取解答
盐城ask**77用户已获取解答
淮安ask**81用户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ask**18用户已获取解答
宿迁ask**97用户已获取解答
沭阳ask**61用户已获取解答
刑事诉讼中哪些人适用回避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不得参加本案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1条、第32条的规定,下列人员适用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法的回避制度适用哪些人
刑事诉讼法的回避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28浏览 2024-10-26
行政诉讼中适用回避
10w+浏览2024-02-22
刑事诉讼中哪些人适用回避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刑事诉讼中哪些人适用回避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民事诉讼在哪些情形下才能适用回避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34浏览 2025-02-15
民事诉讼中适用回避
10w+浏览2024-11-01
刑事诉讼中回避适用于哪些人员
从《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可以知道,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中,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就包括了案件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共六类人员。但此时申请人员的回避也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并非允许随意申请上述人员回避。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回避的规定及适用条件是哪些
刑事诉讼回避的规定及适用条件如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12浏览 2024-10-18
回避是能怎么适用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回避是如何适用的<br/>(1)侦查人员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权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军队保卫机关和狱侦部门行使。因此,上述机关承担侦查工作的人员都属于回避的适用人员范围。<br/>此外,在侦查阶段,有权参与对案件进行讨论和作出处理决定的侦查机关或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成员,也属于适用回避的人员之列。<br/>(2)检察人员检察人员包括负责案件批准逮捕、审查和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人员以及有权参加案件讨论和作出处理决定的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成员。中国人民检察院实行承办人员阅卷、调查、集体讨论,检察长决定,重大问题提交检察委员会决定的办案制度。如果仅对承办人员回避,将检察长、检察委员会成员排除在适用回避范围之外,显然与回避制度的立法宗旨相悖,也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此外,参加过本案侦查的侦查人员,如果调至检察院工作,不得担任本案的检察人员。<br/>(3)审判人员这里所指的审判人员,既包括直接承办案件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也包括有权参与案件讨论和作出处理决定的院长、庭长以及审判委员会成员。因为,刑事案件的审判,除由合议庭开庭审理、评论、作出判决裁定外,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难以作出决定时,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必须执行。如果院长、庭长以及审判委员会成员具有法定回避理由而不回避,势必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因此,他们应当是适用回避的对象。《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原审人民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第206条规定: 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b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3条规定:“凡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根据上述规定,担任过刑事案件某一次审判工作的人员不能再次担任该案的审判工作,他们应当回避。如一审对二审发回重审的案件,按审判监督程序重审的案件,一审或二审合议庭成员应当回避;原承担某一案件一审审理工作的法官,因工作原因调至上级,他不能成为该案二审合议庭组成人员。同理,曾参加过本案侦查、的侦查、检察人员,如果调至工作,不得担任本案的审判人员。因为他们在前一诉讼阶段所形成的对案件的认识,可能带入后一诉讼阶段,造成先入为主,主观片面,妨碍后一阶段诉讼工作的公正进行。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二审发回重审的案件,一审重新作出判决,当事人再次上诉,原二审合议庭成员不必回避。
381浏览
民事诉讼中回避适用
10w+浏览2024-11-07
民事诉讼中回避适用于哪些情形
在民事诉讼中回避制度的适用情形是,审判人员跟案件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存在近亲属关系,跟案件的审理结果本身就有利害关系,或者审判人员跟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存在一些其他的关系,这种关系可能会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这些情形下审判人员应该主动回避。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刑事诉讼回避的规定及适用条件是哪些
刑事诉讼回避的规定及适用条件如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23浏览 2024-10-02
紧急避险适用的要求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侵害,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合法利益的行为。<br/>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br/>1.起因条件。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指必须有需要避免的危险存在。<br/>2.时间条件。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是指危险必须正在发生。<br/>3.对象条件。紧急避险的本质特征,就是为了保全一个较大的合法权益,而将其面临的危险转嫁给另一个较小的合法权益。因此,紧急避险的对象,只能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即通过损害无辜者的合法权益保全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br/>4.主观条件。紧急避险的主观条件即行为人必须有正当的避险意图。<br/>5.限制条件。紧急避险只能是出于迫不得已。所谓迫不得已,是指当危害发生之时,除了损害第三者的合法权益之外,不可能用其他方法来保全另一合法权益。<br/>6.限度条件。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是指紧急避险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所谓必要限度,是指紧急避险行为所引起的损害必须小于所避免的损害。“必要损害”的认定,应掌握以下标准。<br/>(1)一般情况下,人身权利大于财产权益。<br/>(2)在人身权利中,生命是最高权利。<br/>(3)在财产权益中,应以财产价值过去时行比较,从而确定财产权利的大小。<br/>(4)当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不能两全时,应根据权益的性质及内容确定权利的大小,并非公共利益永远高于个人利益。<br/>7.特别例外限制。根据《刑法》第21条第3款规定,紧急避险的特别例外限制,是指为了避免本人遭受危险的法律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
487浏览
行政诉讼中回避适用于
10w+浏览2023-09-23
刑事诉讼中适用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1、属于本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存在亲属关系的。2、本人或者其亲属与本刑事案件有一定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勘验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对案件的公正处理可能会造成影响。5、接受本案的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回避的规定及适用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回避的规定及适用条件如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49浏览 2025-02-13
回避是应该怎么适用的
[律师回复] 对于回避是应该怎么适用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回避是如何适用的<br/>(1)侦查人员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权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军队保卫机关和狱侦部门行使。因此,上述机关承担侦查工作的人员都属于回避的适用人员范围。<br/>此外,在侦查阶段,有权参与对案件进行讨论和作出处理决定的侦查机关或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成员,也属于适用回避的人员之列。<br/>(2)检察人员检察人员包括负责案件批准逮捕、审查和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人员以及有权参加案件讨论和作出处理决定的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成员。中国人民检察院实行承办人员阅卷、调查、集体讨论,检察长决定,重大问题提交检察委员会决定的办案制度。如果仅对承办人员回避,将检察长、检察委员会成员排除在适用回避范围之外,显然与回避制度的立法宗旨相悖,也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此外,参加过本案侦查的侦查人员,如果调至检察院工作,不得担任本案的检察人员。<br/>(3)审判人员这里所指的审判人员,既包括直接承办案件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也包括有权参与案件讨论和作出处理决定的院长、庭长以及审判委员会成员。因为,刑事案件的审判,除由合议庭开庭审理、评论、作出判决裁定外,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难以作出决定时,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必须执行。如果院长、庭长以及审判委员会成员具有法定回避理由而不回避,势必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因此,他们应当是适用回避的对象。《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原审人民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第206条规定: 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b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3条规定:“凡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根据上述规定,担任过刑事案件某一次审判工作的人员不能再次担任该案的审判工作,他们应当回避。如一审对二审发回重审的案件,按审判监督程序重审的案件,一审或二审合议庭成员应当回避;原承担某一案件一审审理工作的法官,因工作原因调至上级,他不能成为该案二审合议庭组成人员。同理,曾参加过本案侦查、的侦查、检察人员,如果调至工作,不得担任本案的审判人员。因为他们在前一诉讼阶段所形成的对案件的认识,可能带入后一诉讼阶段,造成先入为主,主观片面,妨碍后一阶段诉讼工作的公正进行。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二审发回重审的案件,一审重新作出判决,当事人再次上诉,原二审合议庭成员不必回避。
468浏览
刑事诉讼中不适用回避
10w+浏览2024-02-24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刑事诉讼中哪些人适用回避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宿迁178****9680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徐州152****887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88****4189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宿迁178****9680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徐州152****887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88****4189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宿迁178****9680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徐州152****887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88****4189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

请向右滑动验证
法律风险自测隐私保护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