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要求
依刑事诉讼法,适用监视居住有两类情况。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逮捕条件,若有这些情形可监视居住:
患有重病、生活无法自理,像严重心脏病要长期治疗等;
怀孕或正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是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的扶养人;
因案件特殊情况或办案需要,监视居住更合适;
羁押期限到了,案件没办完。
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却提不出保证人、交不出保证金的,也能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适用监视居住需满足哪些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适用监视居住需满足以下条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逮捕条件,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监视居住: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的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通常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在指定居所执行。
三、适用监视居住需遵循哪些法律要求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指定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适用需遵循以下要求:
适用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符合逮捕条件,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五种情形之一的,可以监视居住;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执行场所:一般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遵守规定:被监视居住人应遵守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等多项规定。
在探讨适用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要求之后,我们还需了解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监视居住的期限是有限制的,一般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这期间要遵守相关规定。此外,被监视居住人如果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予以逮捕。监视居住虽然限制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活动范围,但保障了其一定的生活自由。如果你对于监视居住的期限计算、违反规定的具体情形界定等还有疑问,或者想更深入了解适用监视居住的条件相关内容,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