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越权限签订的合同无效吗
超越权限签订的合同效力不能简单判定为无效,需根据相对人是否善意来确定。
1.若相对人善意,即不知且不应知行为人超越权限,代表行为有效,合同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比如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只要相对人不知情,合同就是有效的。
2.若相对人明知行为人超越权限仍签订合同,合同效力待定。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不追认则无效。
解决措施与建议:签订合同前,相对人应尽到合理审查义务,了解对方权限范围;被代理人要及时关注自身名义下合同情况,对效力待定合同及时表态,避免产生纠纷。
二、超越权限签合同被追认后效力如何
超越权限签订的合同被追认后,该合同自始有效。
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但一旦被代理人对超越权限签订的合同进行追认,就意味着其愿意承受该合同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追认的效力具有溯及力,即该合同的效力追溯到合同成立之时,而非追认之时。从合同成立开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就需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若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应承担违约责任。所以,超越权限签订的合同在被追认后,如同正常签订的有效合同一样约束双方当事人。
三、超越权限签合同致他人受损要担责吗
超越权限签合同致他人受损一般要担责。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若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导致他人受损,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若被代理人不追认该合同,超越权限的行为人需承担因合同给他人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二是若构成表见代理,即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被代理人履行合同后,可向超越权限的行为人追偿因此遭受的损失。所以,通常超越权限签合同致他人受损,行为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当探讨“超越权限签订的合同无效吗”时,除了明确合同本身效力问题,还有相关的拓展情况值得关注。一方面,若超越权限签订的合同被认定有效,那么后续的履行责任归属是个关键问题,即超越权限的行为人是否需要承担一定责任。另一方面,当合同相对人是善意的,也就是不知道行为人超越权限时,其权益该如何保障也是重点。在复杂的商业活动与日常交易中,这些情况时常出现。如果您对于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后的责任承担、善意相对人权益保障等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