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派出所被复议谁当复议机关管辖
1.通常情况下,派出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若被复议,县级公安机关或政府会作为复议机关进行管辖。
若派出所是县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那复议机关就是该县级公安机关。
若派出所是政府的派出机构,复议机关则为设立该派出机构的政府。
2.举例来说,某县公安局下属的派出所作出行政行为,其复议机关就是该县公安局;若某镇政府下属的派出所作出行政行为,复议机关就是该镇政府。
复议机关的主要职责是对派出所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裁决。
二、派出所复议案件的复议机关确定有何法律依据
派出所复议案件复议机关的确定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若派出所作出的是警告、5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等,当事人可向该派出所所属的县级公安机关或该县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因为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在法律授权范围内作出这些行为时,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若派出所作出的行为超越授权范围,此时应视为其所属公安机关的行为,当事人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该公安机关所属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三、派出所被复议时管辖复议机关确定有何依据
派出所被复议时,管辖复议机关的确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若派出所作出的是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可向该派出所所属的县级公安机关或该县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这是因为这类处罚属于派出所的法定授权行为,所以两个机关都有复议管辖权。
若派出所作出的行政行为超越了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的权限范围,此时复议机关为该派出所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即县级公安机关。因为这种情况下,其行为视为所属公安机关的委托行为,应由上一级主管部门管辖复议。
在探讨派出所被复议谁当复议机关管辖这一问题时,我们了解到了多种情况。而与它紧密相关的是,如果对派出所作出的警告、罚款等较轻处罚决定不服申请复议,该派出所所属的公安机关为复议机关;若派出所的行为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范围,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派出所是被申请人,由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作为复议机关。那要是涉及更为复杂的层级关系或特殊规定下的复议管辖呢?您是否对此还有疑问?如果您想进一步深入了解关于派出所复议管辖更全面、精准的内容,就请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