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刑事附带民事受理条件包括哪些内容
原告得是能提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像因犯罪遭物质损失的被害人,还有去世被害人近亲属等。
要有明确的被告人,刑事诉讼里的被告,以及该担责的单位和个人都算。
得有具体赔偿要求和事实依据,清楚说明赔偿项目、数额,还要有证据。
赔偿的物质损失得是被告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存在因果关系。
得在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范围,且归受诉法院管。符合这些,法院就受理。
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受理的具体范围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其受理范围具体如下:
人身权利受犯罪侵犯: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比如因故意伤害导致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可在刑事诉讼中附带提出民事赔偿请求。
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也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例如,犯罪人故意毁坏他人车辆,被害人可就车辆修复费用等物质损失要求赔偿。
不包括精神损失:需要注意,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三、刑事附带民事不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受理情形主要如下:
主体不适格:原告不具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资格,如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被告不明确,无法确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
不属于受案范围和管辖:请求赔偿的事项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如精神损失赔偿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一般不予受理;案件不属于该法院管辖。
不符合起诉条件: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或者诉讼请求已过诉讼时效。
刑事部分不成立:刑事案件本身不成立,比如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已过追诉时效等,此时附带民事诉讼失去依附基础。
重复起诉: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构成重复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在了解刑事附带受理受理条件包括哪些内容之后,其实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如何确定,这与受理条件紧密相关,不同的案件情形下赔偿范围有所不同,有些是物质损失赔偿,有些还涉及精神损害赔偿。另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时效问题也不容忽视,超过时效可能会影响诉求的实现。当你对这些拓展问题存在疑问,或者对刑事附带受理条件本身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无论你是当事人还是关心相关法律事务的人士,都无需迷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精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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