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有没有保管义务

最新修订 | 2025-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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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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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通常情况下,停车场若仅提供场地并收取场地占用费,未收取保管费,一般对车辆无保管义务,仅需保障车辆能安全停放,如场地平整、无明显障碍物等。但如果停车场收费时表明提供保管服务,或通过停车管理规则等传达保管意思,就需承担保管义务,对车辆丢失、损坏等负责赔偿,具体判定要结合双方约定和实际情况。
停车场有没有保管义务
停车场有没有保管义务

一、停车场有没有保管义务

1.通常来讲,停车场对车辆没保管义务。它若只提供场地,收的是场地占用费,而非保管费,一般只需保证车辆安全停放,像场地平整、无明显障碍物等。

2.然而,要是停车场在收费时表明提供保管服务,或者通过停车管理规则等向停车人表达了保管意思,那它就有保管义务,需对车辆丢失、损坏等负责赔偿。具体得依据停车场与停车人之间的约定和实际情况来判定。

二、停车场车辆损坏,其是否担责

停车场对车辆损坏是否担责需分情况判断。

若为收费停车场,停车场与车主形成保管合同关系。停车场有义务保障车辆安全,若因停车场管理不善,如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设施故障等导致车辆损坏,停车场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是不可抗力、车主自身过错(如未按规定停车)等原因造成,停车场可不担责。

若是免费停车场,需看停车场是否有过错。若停车场存在明显过错,如指示错误、设施有安全隐患等致使车辆损坏,也应承担相应责任;若不存在过错,则无需担责。

建议车主及时收集车辆损坏证据,与停车场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三、停车场车辆损坏保管方是否担责

停车场车辆损坏,保管方是否担责需分情况判断。

若保管方与车主形成保管合同关系,保管方有妥善保管车辆的义务。若车辆损坏是因保管方保管不善导致,如停车场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致车辆被人为破坏、停车场设施故障砸坏车辆等,保管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若车辆损坏是由不可抗力、第三人侵权等不可归责于保管方的原因造成,保管方一般无需担责。例如因地震、雷击等自然灾害使车辆受损;或者第三人故意破坏车辆,且保管方已尽到合理的安全保护、注意义务。

若保管合同中对车辆损坏责任有特别约定,应按约定处理。所以,关键看保管关系、保管方是否有过错及合同约定。

在探讨停车场有没有保管义务这个问题时,我们知道其义务存在与否受多种因素影响。若确定停车场有保管义务,那车辆在停车场内受损或丢失,停车场需承担相应责任。然而,若停车场没有保管义务,车主的权益保障又该如何进行?比如,车主能否要求停车场在合理范围内尽到一定的安全保障责任呢?这都是值得思考的延伸问题。对于停车场保管义务相关的更多细节,或者在实际遭遇相关纠纷时不知如何处理,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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