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员工与单位签署不缴纳公积金协议后又追缴,协议通常无效。住房公积金缴存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不能通过协议约定排除,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协议自始无效。
2.若员工事后要求单位补缴公积金,单位不能以协议为由拒绝。若单位未按规定缴存,员工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
3.解决措施和建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责令单位限期办理缴存登记或补缴,逾期不办理会面临罚款,所以单位应及时为员工补缴,以避免法律风险。
二、签赔偿协议后员工追讨公积金是否合法
签赔偿协议后员工追讨公积金是否合法需分情况判断。
若赔偿协议中未涉及公积金问题,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法定义务。员工追讨公积金合法,因为缴纳公积金是强制性规定,不随当事人约定而排除,单位未依法缴存的,员工有权要求补缴。
若赔偿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包含公积金补偿或员工放弃追讨公积金权利,且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员工再追讨公积金可能不符合协议约定。不过,若该约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仍可能被认定无效,员工追讨仍可能获支持。
三、员工签赔偿协议后追讨公积金是否合法
员工签赔偿协议后追讨公积金通常是合法的。
缴纳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应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赔偿协议一般是就特定事项达成的补偿约定,若该协议未涉及公积金问题,或者即便涉及但协议约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员工追讨公积金的权利不受影响。
例如,协议中若约定员工放弃追讨公积金的权利,此约定可能因违反法规强制性要求而无效。所以,员工仍有权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要求单位补缴欠缴的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实后,会责令单位限期缴存;逾期不缴存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探讨员工签协议后还追缴公积金这一问题时,除了协议本身与追缴的直接关联,还有一些拓展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员工签的这类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法律层面是否能阻碍公积金的追缴。另外,追缴公积金后,对于企业和员工在财务、税务方面会产生怎样的影响。这些都是与员工签协议后还追缴公积金紧密相关的问题。如果您在公积金追缴协议效力、追缴后续影响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会为您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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