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怎样才会构成敲诈勒索罪
1.敲诈勒索罪构成条件明确,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是直接故意且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并危及他人人身或其他权益;客观上表现为用威胁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威胁内容多样,方式包括口头、书面等,数额较大或多次敲诈勒索会构成此罪。
2.对于预防此类犯罪,个人要增强法律意识,不实施威胁他人获取财物的行为。遇到被敲诈勒索情况,要及时保留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司法机关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敲诈勒索罪的认识,同时加大打击力度,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合法权益。
二、敲诈勒索罪的认定金额标准是多少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多次敲诈勒索等情形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三、敲诈勒索罪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敲诈勒索罪认定需考量主客观要件。
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威胁或要挟行为,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并基于此交付财物。威胁内容多样,如暴力伤害、揭露隐私等;要挟方式包括口头、书面或通过第三人转达等。财物数额方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属“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是“数额特别巨大”。
主观上,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若只是为索取合法债务而使用了一定威胁手段,一般不构成此罪。
同时,多次敲诈勒索也构成该罪,多次指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
当我们探讨怎样才会构成敲诈勒索罪时,除了满足构成该罪的基本要件外,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敲诈勒索罪的数额认定问题,不同地区会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不同的数额标准,达到相应数额才可能被认定为犯罪既遂。另外,未遂的情形也较为复杂,如果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但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同样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你是否曾遇到与敲诈勒索相关的困扰呢?若对于敲诈勒索罪的数额标准、未遂认定等还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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