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法律中债务的履行顺序是怎样确定的
债务履行顺序确定规则如下:
有约定按约定:若当事人之间对债务履行顺序有明确约定,应依约定执行。
无约定或约定不明:
先履行已到期债务,若债务均到期,应按债务比例履行。
数项债务种类相同,一方可随时履行,另一方也可随时要求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准备时间。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数笔相同种类债务,应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
二、法律里多笔债务清偿顺序如何判定
多笔债务清偿顺序的判定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若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多笔债务种类相同,且均已到期,优先抵充已到期且缺乏担保或担保最少的债务;若担保状况相同,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负担相同,按债务到期先后抵充;到期时间相同,按比例抵充。若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了抵充哪笔债务,应按其指定。
债务人负担的数笔债务种类不同,应优先履行已到期的债务;数笔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三、法律里多笔债务履行顺序确定有啥依据
多笔债务履行顺序的确定依据主要有以下方面:
当事人约定:若债权人和债务人就多笔债务的履行顺序有约定,应依约定确定履行顺序,这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
法定抵充规则:《民法典》规定,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若债务人未作指定,应当优先履行已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担保情况:有担保的债务和无担保的债务并存时,一般先履行无担保债务,以保障债权人利益。
当探讨法律中债务的履行顺序是怎样确定的问题时,除了明确债务本身的履行顺序,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在存在多个担保物权的情况下,不同类型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顺序如何,这与债务履行顺序密切相关。若同一财产上既有抵押权又有质权,其受偿顺序便有相应法律规定。另外,当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对于普通债权之间的受偿比例如何确定也是重要内容。如果你在这些债务履行顺序相关的拓展问题上还有疑问,或者对债务履行顺序本身仍有困惑,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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