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和范围有哪些要求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适用条件:
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③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④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⑤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的扶养人;
⑥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⑦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符合上述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尤其对于一些病情严重、需要照顾家属等特殊情况的人员较为适用,以在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的同时,兼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二、监视居住的时间是多久一次
监视居住的时间并非以“多久一次”来衡量。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一般来说,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活动进行密切监视和管理,以确保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具体的监视居住期限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犯罪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来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监视居住是一种较为严格的强制措施,必须依法进行,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在监视居住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如不得擅自离开监视居住的地点等。
三、监视居住的适用情况和规定是什么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适用情况:
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③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④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①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②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③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④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⑤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⑥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当我们探讨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和范围有哪些要求时,这其中涉及诸多要点。除了正文所提及的,比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逮捕条件但有严重疾病等情形可适用监视居住外。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也有可能适用监视居住。还有,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同样可能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你是否对监视居住的这些适用情况存在疑问呢?如果对于监视居住的具体适用范围、如何申请等还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